1、在当事人与父母之间,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过户的前提下,该房产就属于当事人所有,其他子女是不能参与该项的分配的; 2、否则该房产就属于父母的房产,父母的其他子女有该房产的法定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全部3个回答 >房改房是父母子女共有财产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58****1441 | 2019-09-16 14: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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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726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019-09-16 14:22:01 -
138****9074 法律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上的基本脉络是:一、确定权属,首先根据证据去定房屋所有者。主要证据就是房屋产权证明,如无房产证,房改房有身份限制,应当认定为老人财产。二、根据继承法中的规定来分配。已经去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继承中应当看有无尽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
案件关键:证据证明两个关键问题一、房屋权属,二、有无尽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谁居住,户口问题不是问题关键,有相关规定。 2019-09-16 14:21:55 -
142****3823 如果你是依照遗嘱,指定你一人单独继承,这样情况办理的继承住房,而且房产证只有你一人名字,这房子说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权益和你配偶无关。
如果你继承得到住房,不是依照遗嘱指定你一人继承,那么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你配偶有一半权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9-16 14: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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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按照婚姻法规定,目前这套房已属婚内产财,法律规定夫妻各一半产权,有没有你的名字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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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根据婚姻法24条规定,结婚时,父母送的房子属于父母一方子女的,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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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母给你们买房子时没有说房子归你,那么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父母买房子给子女属于赠与所得财产,赠与合同上没有说明只归一方那么就是双方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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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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