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婚后取得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都是婚后取得共有住房,一人一半,夫妻一方死亡,是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另一半是死者配偶所有,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取得继承公证书,有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
全部3个回答 >丈夫过世妻子可以直接过户房产吗?谁有什么建议呢?
141****9049 | 2019-09-10 09:43:24-
136****9697 首先应该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其他材料请按照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2019-09-10 09:43:57 -
158****8380 先办理继承过户,过户到妻子名下,再办理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只能产权人办理或者受托人持产权人委托公证书办理
男方去世无法再办理过户,只能先过户到妻子或者其他继承人名下,再办理买卖过户
2019-09-10 09:43:51 -
148****4843 住房是婚后取得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都是婚后取得共有住房,一人一半,
夫妻一方死亡,是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另一半是死者配偶所有,
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取得继承公证书,有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 2019-09-10 09:43:45 -
143****2928 办理夫妻房产过户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2019-09-10 09:43:41 -
143****4861 如果妻子需要独自获得产权变卖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产交易中心,去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能过户到妻子名下的。(办理房产弃权肯定是委麻烦的,并且还是三房都有继承权的)
如果是老公去世时,留有遗嘱,指定将房产由妻子一人继存,就很方便,就不会很麻烦的。
2019-09-10 09: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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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住房过户,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得到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你的情况,如果住房是男方名字,住房又是婚后得到,只写男方一人名字,住房已经是你俩一人一半,在更名给女方,还是一人一半,。这不是折腾吗,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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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给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省钱的方式还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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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婚后取得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都是婚后取得共有住房,一人一半,夫妻一方死亡,是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另一半是死者配偶所有,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取得继承公证书,有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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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再交易,可采用三种方式:提前还贷、资金监管、转按揭。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待银行释放抵押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优点: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资金监管买方将支付的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如此,仅需支付一笔垫资服务费,就可以实现融资,进而完成交易。优点: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资金障碍。缺点:如果没有第三方全程监控资金动向,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办理转按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转按揭手续。优点: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家购房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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