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房子,到期交房了卖方却没有动静。房子延期交付,该怎么办?可以采取那些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到实践中,主要的方式就是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另外,除了要求支付违约金以外,应当达到法定条件,购房者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即根据上述《解释》和《合同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全部3个回答 >交房时户型变了怎么办好呢?谁能说说呢?
132****9342 | 2019-09-07 08: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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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537 这要看当时购房合同怎么签的。
这种事**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2019-09-07 08:38:59 -
158****6010 首先我不理解题主所说的户型与交房不同,是指面积误差大,还是整体户型不对想退房。所以针对面积误差和退房条件做一个解读。此外,真的误差太大的话,题主的房子可以只验不收,然后找开发商。题主务必再认真看一下合同,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
A,如果是面积大小,那就要根据“3%”的原则处理。如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2019-09-07 08:38:54 -
133****9825 先不要急着签合同,根据合同里面的规定与开发商交涉,还原成落地窗或者进行赔偿方案,如果实在不满意,则可以进行退房。
由原来的落地窗变成半堵墙,可能是为了符合整体外观或者因为其他验收的原因,做了后期改动,前期如果户型图、合同标示为落地窗,则可以对开发商进行责任追究,打官司都可以打赢的,只不过是进行改造还是进行赔偿而已。
2019-09-07 08:38:49 -
141****3705 应该和购房合同上相同.有差异也不会太大.如果真有差异.可以找开发商
2019-09-07 0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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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楼上业主先找开发商,让开发商出来解决,还未交房肯定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有责任维修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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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公告方式,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办理的过户手续,那么你只能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具体还是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并确定具体的交付房屋,则你方仍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同类房屋。因为您的问题并不完整,只能回答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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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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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之前一般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关于拆迁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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