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全部3个回答 >办房产证时怎么确认是夫妻共有?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有没有谁明白的?
156****8980 | 2019-09-06 16: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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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597 根据买卖合同时间而定,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的资金购买的房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跟什么时间取得房产证没有关系. 2019-09-06 16: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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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223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夫妻离婚或者对外债务偿还时往往会引起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很明确地列举了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同时,婚姻法也明确的列举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跟个人人身相关的某些补助费用等,这就使得在发生财产争议时,有法可依。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财产属于二人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该遵守。当约定财产各归个人所有时,在对外债务清偿时,要是债务人知道这样的约定,则约定也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即只需欠债一方的财产来清偿,另一方的财产没有清偿义务。 2019-09-06 16:18:45 -
136****4638 根据发条上说,如果在结婚前的房子为个人所有,结婚后得到的房子是共同所有。从2008年房产证登记一个人的名字的话,一个人就可以出售房子不用夫妻共同到场。但财产时共同所有。 2019-09-06 16: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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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本人去的,提供的材料需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二、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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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已婚人士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必须夫妻同时到场。但是,必须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等。以下是已婚人士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1.结婚证、夫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要写名字的那个人还需要签认购书,而认购书上有价格,及房子平方数。3.如若贷款购房,还需有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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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好两个人都到场,如果实在不能到场,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对方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2、对方身份证; 3、对方印章。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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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不需要夫妻都在场,但是需要出示产权办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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