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现在的房东是租的一整套,然后再分别租给另外几个人,我们把房子的押金和房租交给了他,但现在他人跑了,他也欠这套房子本来主人的钱,这套房子本来的主人知道后要求我们搬走,我手上只有第一次交房租和押金时的收据,收据是租了这套房子的哪个房东开的,钱也是交给他的,现在我该不该搬走,要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全部3个回答 >预交房租怎么办呢?谁知道呢?
135****2419 | 2019-09-06 14:38:54-
155****0504 根据你的叙述可知你和房主之间已经形成了房屋租赁法律关系,那么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或起诉等方式来解决。建议你们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化解纠纷,毕竟不是大事。
2019-09-06 14:39:14 -
158****4646 房租定金10000元借:其他应收款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以后分次付清直接走“管理费用”,因为现在税法不允许“待摊”或“预提”,所以走“其它应收”比较合理
2019-09-06 14:39:10 -
145****2470 摊销按月摊销,不存在按天摊销的,待摊费用摊销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一样道理。摊销三个月,12月份也就摊销完了。
因为金额较小,直接计入10月份费用其实更合适。
2019-09-06 14: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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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半年房租又不想租房子了属于违约的行为,是要根据违约条款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违约条款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退回房租,则房租是可以退回的。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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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中介交涉,如果不成的话就可以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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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租了房东的房子做居住或是生意经营,就必须要按时缴纳租金和押金,如果不按时缴纳押金,就属于违反租房合同的有关规定,房东也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解决这样的问题。那么,不交房租的违约行为怎么处理?一般而言,双方签订的合同上面应该有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的。直接按合同上面约定办就好了。一般都是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绝不予缴付,出租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缴纳应缴纳的租金。关于拖欠租金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这是出租人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合法权益。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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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跟房东谈谈,或者把你身份证压她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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