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签合同是买房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很多购房者只关注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内容,却忽略了还有补充协议的部分,补充协议是对合同以外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可以用来维护购房者自身的利益,那么新房补充协议该怎么签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全部4个回答 >补充协议如何约定赠送面积?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写什么 抓住重点别被坑
158****4586 | 2019-09-05 21:51:28-
146****8017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听说过赠送面积,很多人一听到是赠送的就欣喜若狂,认为真的是白送的。其实,并非如此。一起来看看本文关于赠送面积的陷阱以及纠纷的介绍吧。
一、赠送面积的陷阱有哪些?
1、赠送面积变产权计费面积
购房者买房的时候说的是赠送面积接房的时候变成计费的产权面积,这样的陷阱你遇到了吗?例如有业主曾遇到“敞开式”变“封闭式”导致半赠送面积变全计价产权面积,要接房先补交2-3万元的房屋差价。
2、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
在合同中几乎看不到开发商销售说辞中的“赠送面积”,当然有良心的开发商除外。因为没有法律约束,曾经承诺的“赠送面积”到手后要么缩水,要么啥都没有!如曾经有购房者相对非端头户多花了几十万购买了一个有前庭后院和端头花园的联排叠院的端头户型,接房时却发现端头侧花园变成看了车道和公共绿化带,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空欢喜一场。但该业主却很难维权,想追求责任没有证据,因为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赠送面积,户型图上也没有相应标识。
3、赠送空间可再改造
很多售楼员在推销房子时,为了渲染赠送面积的实用性,告诉购房者可在赠送面积上再改造。但缺乏法律常识的购房者往往头脑一热忽略了违规违建的可能性后果。如曾有业主在“赠送面积”上修建阳光房,却被城管部门强制拆除,原因是业主对家中的露台、阳台部位的改造属于“违规”。
二、如何避免赠送面积的纠纷?
1、看赠送面积是否写入产权证
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本上与合同上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 2019-09-05 21:51:47 -
146****3116 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
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
(二)广告、赠送要明确:
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以上是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些经验,有一些具体情况还需购房者根据自己的特点做出具体的分析。除了购房者自己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开发商也会拿出一些补充协议让购房者签订,这时候一定要警惕,那么针对开发商提出的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9-09-05 21:51:41 -
133****8938 1、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
一般购房合同中都会规定有交接房屋的具体时间,但对于房产证办理的时间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防止房产证不能及时办理,所在补充协议中可以规定房产证办理的时间。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贷款办不下来的责任
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该约定如果个人原因贷款办不成购房者可以变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2019-09-05 21:51:38 -
156****0812 现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制式合同,在购房者(特别是第一次买房的小白)心目中,总有这么一种想法“既然是制式合同,那么别人都敢签,肯定是别人感觉没啥问题,既然大家都不看合同,那我也就不用看了。”这种依靠他人的“众人思维”往往会让自己掉进坑里,殊不知,每个购房者都这么想的,**后100个签订购房合同的人,仔细看购房合同的人一个没有,合同规定的是啥都不知道。
在开发商和购房者双反的关系中,既要相互合作,达成一致的交易意向,同时又是相互不信任的,开发展始终占据买卖的主导地位,购房者每每感觉很无奈,在交易中开发商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不按照这个标准来,就不卖给你房子,特别是在市场发展快速的卖方市场时,更为明显。既然存在这样的特殊关系,那开发商在购房时的各种合同就有了“空间”。,小编提示,买房签合同,记得看清“两大条款”,漏掉一项,**可能白白送人。
一、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留意空白条款。
虽然说现在的购房合同都是制式合同,但是每个楼盘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不可能合同做到细致入微,必然需要留出一定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现场填写,就像考试一样,大家试卷都一样,但是试卷上有不少的空白,需要考生自己填入。除了这些空白条款之外,其他的合同条款基本上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特别是违约责任问题,制式合同有统一的规定。
【建议】合同的空白条款中,要注意的有几点,①数字条款,基本包括房屋的户号、房屋的楼栋号、房子的建筑面积、房子的公摊面积、房子的总价格、房子的单价、交房日期这些数据。在这些信息中,要留意面积、价格、日期这三大条款。房子的面积涉及到房子实际交付的实际面积标准,房子过大过小(大小偏差超过3%可以退房);房子的价格少写一个字、少打一个标点符号就可能引起总价格的变化。日期包括交房日期和房产证办理日期,要与看房时沟通的结果一致。
举个例子,如果房屋价格写错了,把1.5万元,写成了1.7万元,那么按照合同规定的面积,则很可能要求购房者补充支付购房款项,因为白纸黑字摆在这里,一个数字条款弄错就能能白白送人“一个**款”。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留意违约条款。
既然是买卖合同,那么就必然有违约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购房者权益保障的合同,在合同中有不少关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规定,要记得看清这些条款。如果房子**终在这些条款上出现问题,购房者可以凭此请求补偿。
2019-09-05 21: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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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该跟你理解的有点出入,一般的房地产销售的话,如果你这商品房阳台为半封闭阳台的话,一般都是算一半面积的,而这一半的面积一般都是算在你买这幢房子的建筑面积之内,也就是说在你贷款的全额之内的,所以不用担心产权问题如果要写上阳台的具体数字应该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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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一)违约责任要具体: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二)广告、赠送要明确: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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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标准的购房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几乎每个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另外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标准的购房合同由于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条款相对比较公平合理。而补充条款是由开发商制定的,往往会限制购房者的权利,甚至采用一些不平等条款侵害购房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更需了解以下这些注意事项,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关于不可抗力: 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分摊建筑面积: 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 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 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装修标准: 对于预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 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办不来怎么办? 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 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关于保修责任: 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保修,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 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 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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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精装修房屋时,有的开发商对于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装修标准的改变,只是明确了告知购房者的义务,而对于改变后的质量、价格、档次、环保均不予明确,根本没有给予购房者选择或是确认的权利,这在实际上已经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使买卖双方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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