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听说过赠送面积,很多人一听到是赠送的就欣喜若狂,认为真的是白送的。其实,并非如此。一起来看看本文关于赠送面积的陷阱以及纠纷的介绍吧。一、赠送面积的陷阱有哪些?1、赠送面积变产权计费面积购房者买房的时候说的是赠送面积接房的时候变成计费的产权面积,这样的陷阱你遇到了吗?例如有业主曾遇到“敞开式”变“封闭式”导致半赠送面积变全计价产权面积,要接房先补交2-3万元的房屋差价。2、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在合同中几乎看不到开发商销售说辞中的“赠送面积”,当然有良心的开发商除外。因为没有法律约束,曾经承诺的“赠送面积”到手后要么缩水,要么啥都没有!如曾经有购房者相对非端头户多花了几十万购买了一个有前庭后院和端头花园的联排叠院的端头户型,接房时却发现端头侧花园变成看了车道和公共绿化带,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空欢喜一场。但该业主却很难维权,想追求责任没有证据,因为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赠送面积,户型图上也没有相应标识。3、赠送空间可再改造很多售楼员在推销房子时,为了渲染赠送面积的实用性,告诉购房者可在赠送面积上再改造。但缺乏法律常识的购房者往往头脑一热忽略了违规违建的可能性后果。如曾有业主在“赠送面积”上修建阳光房,却被城管部门强制拆除,原因是业主对家中的露台、阳台部位的改造属于“违规”。二、如何避免赠送面积的纠纷?1、看赠送面积是否写入产权证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本上与合同上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
全部4个回答 >请问补充协议如何约定赠送面积?
151****9017 | 2018-07-12 12:09:40-
155****9437 合同应该跟你理解的有点出入,一般的房地产销售的话,如果你这商品房阳台为半封闭阳台的话,一般都是算一半面积的,而这一半的面积一般都是算在你买这幢房子的建筑面积之内,也就是说在你贷款的全额之内的,所以不用担心产权问题
如果要写上阳台的具体数字应该也是可以的 2018-07-12 12:10:36 -
158****2364 你好!如果购房合同里写着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那多出来的3平方是要交钱的,但具体还是看合同对面积误差的约定,一般在1-3%之内,不会要求补交款或者退款。
宣传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差,那个没在合同中约定,所以,不会有说法的。 2018-07-12 12:10:11 -
141****8599 房屋赠送协议里面有详解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5号联邦国际大厦A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2018-07-12 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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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签合同是买房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很多购房者只关注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内容,却忽略了还有补充协议的部分,补充协议是对合同以外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可以用来维护购房者自身的利益,那么新房补充协议该怎么签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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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一)违约责任要具体: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二)广告、赠送要明确: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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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标准的购房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几乎每个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另外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标准的购房合同由于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条款相对比较公平合理。而补充条款是由开发商制定的,往往会限制购房者的权利,甚至采用一些不平等条款侵害购房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更需了解以下这些注意事项,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关于不可抗力: 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分摊建筑面积: 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 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 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装修标准: 对于预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 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办不来怎么办? 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 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关于保修责任: 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保修,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 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 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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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和补充条款的约定不一致时,应以当事人另行约定的补充条款为准。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要仔细查看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