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客户需准备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收入证明,买卖合同、产权证明签订买卖合同——签署贷款合同——提交贷款材料——审批贷款(审核通过3-5个工作日)——办理过户以及房屋抵押——产证办结以及领取他证——银行放款
全部3个回答 >房价下降房贷怎么办才好?应该怎么查询呢?
147****1308 | 2019-08-29 08:57:32-
136****9461 当时你买房时你就与开发商产生了合同关系不可能房子降价,你的房子也降。一些地区三年前的二手房与现在的房价相差三倍。但是三年前买的房子还得按照三年前的合同价格。 2019-08-29 08: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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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094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3、个人职业证明;
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019-08-29 08:57:47 -
133****2891 目前**常用的两种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1.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这种方式在偿还初期的利息支出**多,本金还得相对较小,以后随着每月利息支出逐步减少,归还的本金就逐步增多。
2.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而利息随着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亦逐月递减。 2019-08-29 08: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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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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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贷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多数银行房贷还款日为中下旬,由于1月份处于年度分段计息时段,部分客户1月份贷款月供可能会有所上升。假如每月15日为还贷日,2016年底利息计算方法要分为两部分,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执行旧利率,2016年1月1日至15日才执行新利率,因此,1月份房贷利息下降不明显,但同时,根据等额本息计算公式重新计算,还款本金却会上涨,供房者还的本金上涨的幅度会超过利息下降的部分,所以会出现1月份月供“不降反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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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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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其他工作,多赚钱。正如补充描述所说的:“由于工作出现了状况现在付不起月供想卖掉,但是正好碰到长沙限售”,房子是暂时“卖不了”了,但是工作出现状况这个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没工作了再找即可,赚钱是首要任务,赚多赚少那是后话,有收入才可以减轻一些月供的压力,再从其他渠道周转,度过限售难关即可!2、再加码,或抛“售”。再加码,则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资金周转来度过限售期,但这同时也需要付出高额的代价,例如:通过渠道获取周转资金的利息,自持的成本等;抛“售”,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出售,只是把银行债务抛掉,但这个房子所售的价格更定是一般人不愿接受的,大家都想在熬一熬,熬过限售期再出手,才不至于在房产买卖上白忙活。3、银行信息港总结,在如今的时代,越来越注重信用资产了,买房还是的根据自身的能力来,盲目加大杠杆自会让自己身处险境,而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弃房断供”绝对的百害而无一利,未来老懒将不得买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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