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内这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银行肯定是找你夫妻两人去偿还。离婚也不是一申请就批,通常法院会给一个冷静期给你们,因为冷静一段时间有可能后悔又不想离了的情况也有。过了冷静期还是要离的,法院也会判离的,详情可以问法院的。
全部3个回答 >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无法清偿贷款,跟什么法律有关系?子抵押给银行还不出贷款之后银行拍卖房子之后多..
134****0112 | 2019-08-23 07:06:27-
138****4965 在婚姻存续期内这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银行肯定是找你夫妻两人去偿还。
离婚也不是一申请就批,通常法院会给一个冷静期给你们,因为冷静一段时间有可能后悔又不想离了的情况也有。过了冷静期还是要离的,法院也会判离的,详情可以问法院的。
2019-08-23 07:06:43 -
136****8989 房子抵押给银行后无法偿还贷款,在房产拍卖后,清偿所欠款后的余额是会还于产权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19-08-23 07:06:38 -
144****1638 广州的温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失去赖以居住的房屋,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温女士的丈夫偷拿房产证、伪造签名将房屋抵押,一审法院判令拍卖房屋,款项优先偿还贷款。律师受温女士委托,查出银行多处违规,抵押贷款发放不合常理,二审改判银行非善意取得抵押权,温女士胜诉。
丈夫伪造签名抵押房屋
广州的温女士和丈夫连某长期感情不和,连某从国企辞职后创业失败,在外面负债累累。后来,连某盗取了温女士父亲留给温某位于天河区的一处房产的房产证,与某公证处公证员骆某(已停职)两人假冒签名做了公证。
基于此伪造的委托书,某银行和不法财务公司安排了连某个人担保贷款34万元。不法财务公司从中获取6.13万元高额手续费,银行获取年利率8.613%的超额利息。
连某身负债务后不知所终,银行起诉。假冒签名的公证被某公证处撤销,不法财务公司法人代表也被判刑,基于被撤销公证设立的抵押被一审法院认为银行构成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判决拍卖涉案房屋来清偿贷款。
银行善意取得抵押权?
一审法院认为,向银行借款时,连某与温女士还是夫妻关系,连某向银行出具了公证委托书,后被证明假冒签名而撤销,但银行并不具备鉴定能力;其次,连某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却取得了房产证原件,涉案房屋做了抵押登记。因此银行构成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故判决银行以抵押房屋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温女士找到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余春明代理二审上诉。余律师认为,如果银行按《贷款通则》等要求对借款人、担保人、抵押物等任何一项做到审慎审查和监管,此笔贷款都不会发生。银行在签订贷款时未审查连某的个人信用,也没有联系房屋产权人温女士及其儿子核实二人资料,银行涉嫌故意向抵押人隐瞒抵押事实。
改判:银行有义务进行审查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银行有义务也有能力对抵押人的身份以及担保意愿真实性、抵押物价值等内容进行审查。银行因信任公证而不审查,应承担公证失实的法律后果。银行委托非银行人员在未审核抵押人身份的情况下,出具《具结书》,房管部门据此为银行办理了他项权证。对此,银行应承担过错责任。原审法院认定银行善意取得涉案房屋抵押权不当,予以纠正。 2019-08-23 07: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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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房产拍卖是银行实现抵押权的一种方式。拍卖过程中,银行应遵循《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拍卖程序的合法性。购房者在参与拍卖时,应注意审查房产的权属状况、抵押情况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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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银行协调好的化,是可以的。 如你可以与银行签订协议,由银行负责拍卖事项,你承担拍卖费用及税金,拍卖款取得后偿还贷款剩余拍卖款,退还给你等条款。 具体条款你可以与银行具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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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唯一一套住房的话,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拍卖!我想是这个原因导致上述情况:房子虽被法院查封,银行一直没有拍卖掉房子!推倒重建的话,《物权法》也会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权的。近年,法律上对于保护唯一住宅的情况又做了详细的划分,我建议你去咨询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下!特殊情况下,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拍卖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以下材料仅供参考,现实操作中还是比较复杂的!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拍卖唯一一套居住房屋关于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如何执行的问题,不可一概而论。**高院先后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视房屋的属性决定:1、不强制让被执行人搬出去的法律依据为: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特指没有被设定抵押的情况。2、可以被执行的法律依据为: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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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果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契证》);《房屋他项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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