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1.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2.按照以上规定,在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才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的销售是不需要再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全部3个回答 >产权式酒店需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吗?
134****3200 | 2019-08-18 15:33:01-
155****5501 先说预售证问题,只要在买房人起诉前开发商拿到预售证,买房人就不能要求退回定金;再说得房率,如果要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2019-08-18 15: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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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947 一般只要开发商取得的土地及建房符合国家规定,并取得了“五证”房产证是可以办下来的。不过,返租式销售模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根据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019-08-18 15:33:53 -
143****5197 酒店式公寓也是可以办理预售证的
只要前面4证齐全就可以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9-08-18 15:33:41 -
136****9253 、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如果要查询预售证,是可以直接给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的,他们会告诉你的。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3、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2019-08-18 15:33:29 -
147****5004 这只是个名称而已,你别想得太复杂。所谓的产权式酒店,一般就是商住房,先卖给你们,然后再回租整合成酒店经营。所以只要他有商住房的预售许可就行了,按普通程序办理,别管他什么酒不酒店。酒店需要的手续那是开始经营后才办的。 2019-08-18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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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按照以上规定,在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才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的销售是不需要再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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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所以,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工。请注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责任是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擅自开工,施工单位也应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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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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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申报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13、建筑施工许可证;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三、办理程序:1、受理;2、审查资料;3、现场查看;4、发证。去当地房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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