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建房能不能办产权证,主要看该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这个在土地使用证上可以体现出来。如果土地性质是国有的,则可以自由转让,也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则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农村自建房可以进行买卖,但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必须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转让和受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要严格按照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依法取得宅基地。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全部3个回答 >请问农村自建房产权一般是多少年?
155****7525 | 2019-08-09 08:43:30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38****9701 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以后可以随时重新审批,即便是以后称之为不动产,但是具体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用不着提产权,至于房子是和宅基地使用权保持一致的,也用不着分开说,一方面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政府收回宅基地,房子就要放弃了,另一方面房子的使用寿命到了,不拆也得拆,谈不上多少年 2019-08-09 08:43:58
-
148****373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19-08-09 08:43:54 -
158****4417 不是,自建房是农民自己在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上盖的房子。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019-08-09 08:43:48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以后可以随时重新审批,即便是以后称之为不动产,但是具体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用不着提产权,至于房子是和宅基地使用权保持一致的,也用不着分开说,一方面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政府收回宅基地,房子就要放弃了,另一方面房子的使用寿命到了,不拆也得拆,谈不上多少年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可在租赁期间进行摊销,并且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租赁期2年,房屋装修费用按2年平均摊销. 像金融、保险行业发生的这种情况很多。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单位自管房屋就这样~~单位的产权 你们住的所有房子就一个产权证~~你现在交的钱估计是产权分割的钱 总之单位的房子就这样麻烦~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新房沉降期需要1---4年,1,沉降缝的定义:为防止建筑物各部分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房屋破坏所设置的垂直缝称为沉降缝。 2,当房屋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很大而地基又较弱时,房屋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致使某些薄弱部位开裂。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54
人正在讨论北京楼市
北京买房交流(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