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想办法,网上资源是一个非常好的手段
全部3个回答 >房产中介如何寻找卖买房客户怎么办呢?谁知道呢?
154****6180 | 2019-08-07 11:02:47-
148****9255 只需把你卖房子信息发到网上比如房产网,中介就会自然给你打电话替你卖房子,或者直接去找中介所,在他那里销售,到时候只需找一个正规中介就好,至于流程一般中介说的没错听中介的就好了
2019-08-07 11:03:57 -
134****0092 1. 建立相应信息的群。
2. 网上发布信息。
3. 把你的功课做好,充分了解房产的优势和卖点。
4. 利用可接触到的所有途径,加强房产信息的宣传。
5. 接待好你的每一个顾客,决不能以貌取人,言语之间必须让顾客感到你的真诚,而不是一脸的不屑和不耐烦。
6. 了解并介绍周边的配套生活设施和便利条件,购买后享受到的服务。比如物业服务内容、附近的**、超市、菜场、医院、交通、休闲等。
7. 递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不要索要对方的电话或其它信息。
8. 认真做好每天的记录,反省和思考后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是一个人进步的必要过程。
2019-08-07 11:03:50 -
145****1838 1.贴条 就是自己以客户或者买家的口吻写下字条放在你所要收索房源的小区,有时间的话每户都放,回复狠快的。就怕被物业的抓。
2.陌拜 就是在网上收缩个人的求够或者出售的信息来打电话,询问对方的需求。并给客户提供服务。
3.可以去小区和聚堆的人群多聊天或许会有发现
2019-08-07 1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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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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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寻找买房客户答
房产销售寻找客户的渠道主要有以下两个:1.可以利用网络发布房源信息,比如说在论坛、贴吧灌水都是寻找客户的常规网络渠道。2.在搜索平台投放关键词广告,一旦用户搜索到你的目标楼盘信息,优先显示附带广告的页面,获取客户线索。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是通过以下这几个步骤来进行交易的:1.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2.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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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因此,如果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没有通知你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如果你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后,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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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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