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名下有没有不动产?这是**主要的 如果有那么您的住房证明就去您不动产按揭的银行开证明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您可以采纳
全部3个回答 >如何开唯一房产证明?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去那里开?
144****9944 | 2019-07-28 13:50:52-
155****9745 开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纳税人提供购房资料及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开具《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书》,纳税人为外地非农户口的还应该持有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1、持购房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查询家庭成员之前是否有住房契税纳税记录,有记录的不享受契税优惠,有纳税记录且对房产权属有异议的或无纳税记录;
2、工作人员将会给一份《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表》,申请人持该表到市房产管理中心监理所继续查证;
3、经查证确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持《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即可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纳税手续,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019-07-28 13:51:17 -
153****8012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主管地税部门检查,由居委会和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无效。
具体操作过程您可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会热心的帮助您的! 2019-07-28 13:51:13 -
153****8195 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或本次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
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查询之日起二日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效,逾期无效。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当时即可领取。 2019-07-28 13:51:10 -
133****3615
来源:东莞日报
纳税人享受契税优惠无须再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了。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地税局获悉,市地税局联合市房管局建立健全了住房信息共享机制,取消了市房管局为纳税人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做法,简化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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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契税优惠简化部分程序
根据国家政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按1.5%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
根据国家、省级税务部门的政策文件,近日市地税局推出契税纳税申报系列新规。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纳税人应如实向地税部门提交《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主管地税分局将通过与市房管局建立的信息共享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依法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
与此同时,上述负责人说:“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不再要求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将会对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进行判断。”
两种情形下无销售不动产发票也能申报契税
市地税局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以下“两种情形”下契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虽然一系列新规优化了交易环节契税征管流程,但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纳税人须如实填写个人拥有住房情况,切勿虚假申报。
随着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以及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全面实现,税务机关将逐步加大对纳税人填报家庭唯一住房情况的查验力度。如果发现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缴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征纳税人少缴的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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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纳税人应如实向地税部门提交《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主管地税分局将通过与市房管局建立的信息共享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依法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
如发现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缴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征纳税人少缴的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019-07-28 13:51:06 -
157****7815 问:北京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时,如何判定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
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677号)第三条规定,
(一)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见附件)。
(二)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三)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再购房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
投资收益未做备案能否享受减免税优惠?
问:我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2008年投资于另外一家公司,现分回17万元投资收益,我司没有做减免税备案,会不会因为没有备案,分回的投资收益被要求缴税呢?
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39号)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减免税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规定,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如发现其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应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规定,
第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依据上述规定,北京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减免税为事后备案管理。未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印制冠名发票是否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问:企业印制冠名发票是否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答:关于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后的有关管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使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不再设置条件限制,用票单位可在办税服务厅填写《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印制表》,税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用票单位使用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并向发票印制企业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发票印制企业应当按照《发票印制通知书》的要求印制印有用票单位名称发票,确保用票单位正常使用。
据此,自2015年2月4日起,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使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不再设置条件限制,无需审批。 2019-07-28 1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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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或本次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查询之日起二日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效,逾期无效。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当时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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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本人去办理的1.查询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3.婚姻证明材料:4.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5.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或者购房合同(期房)6.申请人为单身的,不需提供单身证明,由其他材料予以证实(如户口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等)。(均需核对原件)二、委托代理人申请1.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2.个人授权委托书;3.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地点:不确定个人情况能否正常办理的,建议电话咨询后前往办理扩展资料:家庭唯一住房的界定:“家庭唯一住房”,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1套的住房。举个例子,夫妻两人有一套房产,他们有一个孩子,孩子已经成年,也有一套房。根据上述所说的成年的孩子,可以单独看成一户。那么,夫妻两人的这一套房子,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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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有些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相关证件。2.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服务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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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齐上述证件,在工作日到户口所在地房产局办理唯一一套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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