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无论什么关系只要不属于赠与行为都应该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交各种税费,公房承租人户籍内人口必须签字同意该房屋出售。跟户口没有关系,只要更换承租人就办理过户手续。几年没关系,不满两年的税费多点。
全部4个回答 >户口不在公房内怎么变更?希望得到答案,谢谢哈!
158****3968 | 2019-07-26 1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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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6394 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承租人资格提出异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诉讼中,对承租人资格有争议的各方为案件的原、被告,出租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安全审理以维持出租人的确定为原则,除非原先有证据证明出租人所确定的承租人明显不符合《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意见要求的,人民法院可判决撤销,依法重新确定。 2019-07-26 18: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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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52 指定承租人的。由于公房租赁关系首先是一种合同关系,当事人享有自主选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该权利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代行。因此在数人同时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且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由作为出租人的公房产权单位或国家授权经营管理公房的单位从中予以确定。
当事人直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确定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2019-07-26 18:59:01 -
135****3991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 2019-07-26 1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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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转到自己名下,不会做抵押,不会做任何处置。 因为,这些手续都需要房屋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到房产管理处(局)进行登记备案,而这个备案是需要产权所有人当面签字的,房产处(局)对这个的审查非常严谨,对照原来笔迹、对照身份证,对照人,对照原来身份证复印件的人等等一系列手续,是绝对安全。 如果要补办,也需要你前父,和你妈妈一起,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房屋管理局(处): 1、查询档案, 2、开局丢失证明; 3、登报声明丢失作废; 4、一定时间之后申请补办。 详细情况你可以拨打114查询你所在地区的房屋管理局(处)的咨询电话,电话咨询即可。 不要担心,没有你前父母的签字,谁都动不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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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有加压设备,每增加一公斤压力,液面上升十米。高层楼房可经过多级加压实现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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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画图角度来讲,基本都差不多。如果方案已经确定,那么平面就不怎么难了,就是花的细一点,立面和剖面都差不多,节点方面如果有以前画过的可以改一下就用,特殊构造就麻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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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的房子一般风大,不聚财那些说江边风水好的,都是半吊子,或者开发商和中介。希望你能接纳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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