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部3个回答 >租赁房如何买下产权?租赁公租房后是否可再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153****7871 | 2019-07-25 07:19:00-
132****0178 1、“是不是只有和老人一起在此房居住的这个子女才可以继承承租权,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其余子女连承租权都没有?”:
(1)一般情况下,是的:只有和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在此房中、且户口在房子里、而且有的要求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的人,才可以成为继续承租的人。
(2)但,到底谁可以成为承租人,主要是由公房属的单位、根据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条件、原承租人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公房所属单位的意见至关重要。因为:承租权不是可以继承的权利,主要是公房所属单位为照顾本单位人员及家属而给承租人使用权。
(3)建议你:尽快向公房所属单位咨询并申请办理在此居住的女儿为继续承租人。
2、“如果这个子女想把房屋租赁证由父亲名字过户成自己的名字,是否需要其余兄弟姐妹的同意?在网上查有的说还要公证处公证,是这样吗?”:
(1)按一般规定,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只要有此子女长期在此居住的证明、户口在此的证明就可以向公房所属单位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只要单位同意就行。
(2)但,具体你的情况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是否需要公证,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3、“如果承租人和租赁证确实已过户给了这个子女,此房马上面临拆迁,将有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其余子女还有没有权利分一杯羹?如果房屋租赁证还没有过户成这个子女,拆迁补偿款又如何分配?与已过户是不是不一样?(补充:事实是只有这个子女在此房居住,其余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
(1)如果承租人已经为此子女:在拆迁前购买产权时,应由继续承租人(也就是此子女)购买产权,购买产权后:补偿款就只能给此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2)如果承租人还没有变更为此子女:其他子女也有成为继续承租人的可能,当然,此子女在此居住、户口也在此房中,比其他子女应有优势,但**终谁能成为承租人,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2019-07-25 07:19:16 -
136****8543 可以申请,但申请其他保障房获得成功后,就得腾退现在租住的公租房。
腾退公租房条件
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2、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3、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2019-07-25 07: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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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墨导读】 关键词:共有产权房 公租房
重磅!南京推行共有产权房,原来是这样的。四类人群可申请,包括本科毕业未满5年的无房大学生。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相当于政府帮你承担另外50%房价)。房价略低于市场价。5年后可出售,这跟经济适用房是一样的。你身边有多少朋友可买共有产权房?
南京告别经适房,推行共有产权房:
四类人群可购买,产权不得低于50%
公租房廉租房也将正式并轨运行,相关管理办法都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马乐乐
人们耳熟能详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两个名词,将逐渐退出南京的住房市场。今后,买不起商品房的市民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即由政府和市民各出一半的钱买下来的房子;而公租房与廉租房正式并轨后,统一变更名称为公租房。
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了解到,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一揽子政策,都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名词解释
什么叫共有产权房?
保障对象与政府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子
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而保障对象,是指江南六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财产、车辆、住房状况等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
共有产权保障房房源包括政府委托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收购的用于住房保障的普通商品住房。这类房子的套型以中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供应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套型按人口分配,其中1人户45 ㎡左右,2人户55 ㎡左右,3人及以上户65 ㎡左右。
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以下称江南六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适用本办法。同时要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4类人群可以买共有产权房
哪些人可以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
(一)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称“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相关认定标准会适时向社会公布)
需要说明的是,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本市的保障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确定一个家庭申购。
(二)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三)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四)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这4种情况不能买共有产权房
除规定哪些人能买外,办法还明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或个人,不得申购共有产权保障房:
(一)在本市已经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5年以内的;
(二)户籍为通过购买住房方式迁入本市的;
(三)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7-25 07: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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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每一、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第二、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第三、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第四、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第五、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第六、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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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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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所以不同类型 保障房产权情况不一样:2、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其他安居房、公租房、安置房产权情况不一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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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共有产权房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在申请之前可以登录当地住房城建建设委房管局的相关网站填写申请书同时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如实的报告自己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之后经过摇号选房,**终的步骤就是购房确认。联网审核之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尤其是对于申请家庭的成员背景进行调查,如果存在有资料作假的情况,不仅会取消申请的资格,而且在三年内都无法再次提出申请,对于已经通过审核的家庭会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大多数的城市共有产权房会优先配给在本市有户籍,但是无住房的家庭,或者是住房面积小于国家相关规定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