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保全的小产权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全部5个回答 >小产权房如何执行?买了小产权房遇到法院执行怎么办
156****9838 | 2019-07-21 14: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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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224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2019-07-21 14:48:33 -
152****1714 1、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即“大产证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
2、小产权房的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
(1)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
(2)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证;
(3)居住人虽然花钱购买了房屋,但是无法办理产证,因此也就无法确认其所有权,故而法院就难以查封的;
(4)但是,原始所有人是可以被查封的,因为其有为宜产证。 2019-07-21 14:48:29 -
147****4589 小产权房”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进入拍卖程序,以拍卖款进行清偿。观点二:“小产权房”属于被执行财产,但不可以进入拍卖程序,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在实际执行中倾向于第二种处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小产权房”是法律禁止拍卖的财产,但其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理应无法进入拍卖程序。
同时《物权法》及相关规定也明确了不动产的转移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这一点在“小产权房”上无法实现。如果进入拍卖程序,后续问题将更加突出,不利于案结事了。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小产权房”,由于涉及政策性强、法律法规滞后、后续如何处理尚未确定等诸多因素,在办理中就要考虑到避免因法院法律文书的介入使“小产权房”合法化。
同时,从物权法及执行角度看,“小产权房”是有价值的物,是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可以采取灵活可行的方式进行处理 2019-07-21 14:48:21 -
147****3906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或者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该类房屋,一般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或者只有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其“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1.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第三条规定,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为:第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第二,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三,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2.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如果合同已履行、购房人也实际居住使用的,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后,认定合同效力问题。
3.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4.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1)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受人应当将房屋原状返还出卖人,出卖人将收取的价款返还买受人。
(2)如果买受人在居住使用诉争房屋期间对诉争房屋及院落进行装修、翻、扩建,其对于添附部分享有所有权。一般处理为,买受人将原物及添附一并返还及给付出卖人,由出卖人将添附价值补偿买受人。 2019-07-21 14: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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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因无产权证书,而无法拍卖,一般法院很难执行。但经被执行人同意可作价处理,也可以交一方当事人居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屋,也只能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之间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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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性质严重 肯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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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可以强行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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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小产权房如何执行答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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