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产权房**新政策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全部4个回答 >如何处理小产权房?已购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136****4520 | 2019-07-21 14:41:26-
157****8624 2018小产权房**新政策
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2019-07-21 14:41:44 -
133****5379 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
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
针对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且土地出让金的60%也将返还给村级组织,从而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三改一拆的积极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曾在总结浙江“三改一拆”行动时特别提出,为浙江省的城市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改善了环境等。
以2013年浙江实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为例,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累计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缓解了供地不足的难题。
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国土部就已经部署对各地小产权房状况进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
根据浙江“拆违”要求,不仅要确保新建违建零增长,与此同时,亦建立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办法。
“浙江违法建筑的处理不仅针对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作为违法建筑的一个方面,也随着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而解决。”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如是介绍。
也特别注意到,浙江省有关违法建设的处理,并未包括一些未违背土地用途和规划,但是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产权房问题。 2019-07-21 14:41:40 -
145****2657 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买了小产权房在2年内,可以要求退房,因为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07-21 14: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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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小产权房数量之庞大,也到了不得不引起重视的地步。根据如是研究院的一份数据显示: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全国所有城镇住房面积为298亿平米,其中小产权房面积为73亿平米,占比达到24%,仅次于商品房面积(占比38%),也就是说,在我们城镇所有住房中,差不多每4套房子就有1套是小产权房。
那么,小产权房有什么新政策呢?小产权房到底可不可以买呢?带着这些问题,看看业内人士如何说。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又叫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房子产权证是由乡或村一级政府颁发,相对于大产权房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小产权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证,其购房合同不能在房管部门备案,所谓的产权证并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目前小产权房主要存在于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上、企业用地上、农业园内。
小产权房,由于取得成本低,房子价格也较低。一般说来,市面上交易的小产权房价格要比周边商品房低50%左右,比较受低收入人群喜欢,也吸引了少部分房产投资者。小产权房交易虽然被国家明令禁止,但私底下还是有不少人在买卖。
从购买手续费上看,小产权房不需要交纳相关契税。从小区物业管理形态来看,很多小区是没有专业物业管理组织,有部分小区是由乡村指定的开发商物业或临时物业在进行管理,确保小区基本卫生和安全秩序正常。
二、小产权房**新政策解读
日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国土部在通气会上明确表示,力争在明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近,国家新增加了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城市,似乎让我们看到了小产权房转正的曙光。但从各地上报的试点方案来看,都对小产权模式进行了规避,都要求项目地块只能办理整体产权,不能进行分割登记。不得“以租代售”,不能长租,其目的就是防止变相式小产权房出现。从这里来看,国家还是没有放开口子。
三、未来小产权房有可能转正吗?
先来看一个报道,虽然说小产权不能交易,但私下交易一直在进行。在通州区张家湾镇,这里的小产权房转让只需要给房产中介按房款2.5%的服务费以及给村委会6万元的过户费,就可完成小产权房交易。由于小产权房数量庞大,许多乡村和房产中介靠过户费实现了致富。
早在2012年,在国土部官网上就提出了小产权房的处理思路,即是说“先清理后治理”。其中,所说的“后治理”,就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存量小产权房。在近日国研中心公布的383改革设想中,对存量小产权房,按不同情况补交不等的土地出让金,以解决小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这种方式可行吗?事实上,南京某大型小区2007年时,在集体土地上所盖房子于近日实现了转正。
小产权房长期不能合法化,主要还是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相关税费流失。如果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或是一条解决思路。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蔡继明主任看来,补缴土地出让金,解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比任之处于一个不合法的状态,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四、小产权房能买吗?
总体来说,在当前住房房价格较高的情况下,并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商品房,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低,比较适合进城务工人员和刚就业人群的经济情况。如果在确实购买不起商品房的情况下,购小产权房用来居住也未可厚非。从长远来看,由于小产权房存在数量大,影响广,想必在合适的时候也可能有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
当然,如果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笔者认为还是尽量考虑商品房。因为小产权房合法性当下还未得到国家承认,在法律上没有保障,如果遇到拆迁等,也难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备案,也不能抵押贷款,所以,在买小产权房时只能一次性付款。另外,从居住舒适度来讲,无论房屋质量、小区环境等,自然也不能与商品房小区同比,当然,毕竟价格在那里,我们也不能要求太高。 2019-07-21 14: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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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处理小产权房答
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且土地出让金的60%也将返还给村级组织,从而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三改一拆的积极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曾在总结浙江“三改一拆”行动时特别提出,为浙江省的城市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改善了环境等。以2013年浙江实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为例,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累计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缓解了供地不足的难题。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国土部就已经部署对各地小产权房状况进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根据浙江“拆违”要求,不仅要确保新建违建零增长,与此同时,亦建立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办法。“浙江违法建筑的处理不仅针对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作为违法建筑的一个方面,也随着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而解决。”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如是介绍。也特别注意到,浙江省有关违法建设的处理,并未包括一些未违背土地用途和规划,但是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处理顶层设计出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采访时,评价小产权房时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在农民土地上由农民盖起来的房子,而在于小产权房盖在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上,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合法。“这不仅仅是说农民盖了是这样,其他社会上任何机构、团体,任何个人盖了这个违章建筑都不合法,都不能交易。”陈锡文说。在2015年3月1日正式执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发布,农房将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并提供更好的产权保护。不过,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方管理的差异,各地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小产权房,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不登记也不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顶层设计,在未发证的情况下,小产权房无产权保证,未来也很难入市交易。”金永祥介绍。另外,郑凌志介绍,国土部上报中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设计,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持续重点推进。2015年会选择若干试点,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随着不动产登记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存量小产权房的问题也将逐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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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答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自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起,舆论对“小产权房”的讨论,实际已超越了房地产本身。应该合法化、给小产权房这个“妾”转正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一主流呼声很多人认为是高房价效应,但在笔者看来,讨论“小产权房”更大的意义在于,针对长期以来对“小产权房”模棱两可态度的一次鞭策。笔者曾撰文主张:对待“小产权房”,要么叫停,要么“扶正”,总之不能让其变成“没娘管的孩子”。 如果说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只停留在口头上的话,那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叫停“小产权房”则用实际行动回应:政府不仅不能容忍“小产权房”继续存在,还将制裁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和相关的村集体组织。虽然说,叫停“小产权房”也会引起争议,但却能避免“小产权房”在迷茫中跌跌撞撞。 当然,政府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做。譬如,如何处罚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如何保障买房人的利益,如何避免死而复生、重蹈覆辙等。**主要的是,叫停“小产权房”后,民众对低价房的巨大需求政府如何调节,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刺激商品房价格继续上涨,还会增加保障型住房的分配压力。总之,如何处理“小产权房”身后的几条大“尾巴”考验着政府的智慧。以下两条“尾巴”尤其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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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答
1、已签买卖合同,但尚未取产权证,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政策和法律风险,可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购房款,这是**直接的方法。2、购买当地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红证房”,房款已支付且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3、如已购买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并取得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可居住或出租,或出售当地户口的居民,一般无风险。4、在建的商品住宅项目,在专业机构评估市场和法律风险后,应按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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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且土地出让金的60%也将返还给村级组织,从而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三改一拆的积极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曾在总结浙江“三改一拆”行动时特别提出,为浙江省的城市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改善了环境等。以2013年浙江实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为例,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累计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缓解了供地不足的难题。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国土部就已经部署对各地小产权房状况进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根据浙江“拆违”要求,不仅要确保新建违建零增长,与此同时,亦建立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办法。“浙江违法建筑的处理不仅针对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作为违法建筑的一个方面,也随着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而解决。”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如是介绍。也特别注意到,浙江省有关违法建设的处理,并未包括一些未违背土地用途和规划,但是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处理顶层设计出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采访时,评价小产权房时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在农民土地上由农民盖起来的房子,而在于小产权房盖在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上,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合法。“这不仅仅是说农民盖了是这样,其他社会上任何机构、团体,任何个人盖了这个违章建筑都不合法,都不能交易。”陈锡文说。在2015年3月1日正式执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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