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需要开发商同意也就是开发商帮你去做更名当然啦,还是需要更名费的
全部3个回答 >预售商品房转让怎么办好?
156****3119 | 2019-07-20 13:08:01-
134****0498 一、怎样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
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这是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
2、预购方已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付购房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商品房预售款。
3、预购方与受让方必须签订转让合同,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并签字盖章。
4、转让双方必须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5、预购方和受让方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
二、怎么将预售商品房再转让
我国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既未予以明确允许,但也未明令禁止,而是授权国务院作出具体规定。在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也没有禁止炒楼花。
另外,在国务院对炒楼花行为还未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各地多制定地方性法规对顶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加以规范。综观这些地方性法规,对炒楼花都是采允许态度的,只是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前提条件。
2、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相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样的规定主要在于防止“炒卖地皮”,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的消极作用,也便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019-07-20 13:08:40 -
146****6717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
2、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2019-07-20 13:08:28 -
155****0255 一、 定义及法律性质
1、定义: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方式首创于香港,由于房屋尚在施工中便被“拆零砸碎”,分期分批地预售给广大投资者,如“落花片片坠落”,故商品房预售又被称为“卖楼花”。 因其可以有效地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先期资金投入的问题,因而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交易形式。
所谓预购房屋再转让,指预购人将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之前,与买受人签订转让合同,待预购人取得房产证后再将该房转移过户于买受人。
2、法律性质: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之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这个概念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的主体是房地产权利人,包括房地产所有人、经营人和使用人等[1]。商品房预购人是否可以成为这里的房地产所有人呢?有人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33条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和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如果商品房预售人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时,预购人即成为预售商品房的所有人。本人认为,预购人“在签约之后并未得到真正的房屋所有权,其转让的只是将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期待权利”。预售商品房作为一种正在建筑、尚未竣工的不动产,还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预购人并没有获得商品房产权,即没有取得商品房所有权,而是在商品房竣工并办理房产登记后,根据预购合同享有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转移,将房产过户到预购方的权利。因此,预购时预购方只获得了期待将来取得产权的权利。
二、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一〉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商品房转让是有条件的: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2]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预售合同未经登记备案,其合同标的的商品房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宏观管理,加强国家税收。因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主体是预售合同的预购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的预售方,所以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拥有受法律保护并可以对抗第三人的商品房请求权,并获得权利转让的主体资格。预售商品房转让后,新预购人取代原预购人成为新的权利主体,也是预售商品房竣工后的产权人[3]。 2019-07-20 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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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应当履行什么转让程序呢? 值得注意的是,预购人与受让人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不需要重新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1、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办理程序: 首先,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审批。 第三、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 2、通过银行贷款预售转让的程序一般按如下方式办理: 首先,开发商、银行、买受人、受让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转让所购房屋、解除贷款合同并经银行同意; 第二、开发商与原买受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合同; 第三、办理预售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同上一所述; 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与贷款银行解除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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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的住宅水压不够,就会导致用水困难,6层以上的住户需要物业给二次加压。二次加压一般是由变频水泵供水,水压不够的原因可能是变频泵工作时不够稳定造成的,水压不稳,水温就会忽高忽低。这个时候增压泵就解决不了问题了,若想要水温恒定,则需装流量调节装置或更换一台恒温稳定性的燃气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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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五年转让需要交的税费:一、普通住宅( 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卖方营业税及附加费:不足2年的计税价格*5.6%,购买超过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房产交易手续费:每平米3元买房契税:计税价格*1%登记费80元一本交易手续费:每平米3元《房地产证》贴花5元一本二、非普通住宅卖方营业税及附加:购买不足2年计税价格*5.6%购买超过2年(计税价-原价)*5.6%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1.5%房地产交易费:每平米3元买方契税:计税价格*3%登记费80元一本交易手续费:每平米3元《房地产证》贴花5元如果实收价格出售,所有费用都是买方承担,各付各税就对号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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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会给业主发放质量保证书的,在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年限内房子发生非人为的倒塌或毁坏,国家政府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如果发生人员伤亡,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连带责任;至于赔偿方面,要看业主或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商讨决定。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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