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房子契税的计算: 第一、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同区域首次购房,农村户口全免契税; 第二、建筑面积90-140平米之间,首次购房,不管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则契税1.5%; 第三、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首次购房,城镇户口,契税1% 第四:以下条件契税均为3%。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全部3个回答 >新房子契税怎么交?标准是什么?
137****9324 | 2019-07-18 23:20:32-
-
-
154****4338 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
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纳滞纳金。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很关心,一般是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去审批缴纳契税,一般的顺序是购房-交**-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
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交契税。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纳印花税,开始交房了,这时候一般会把钥匙给你,并且一个月之内办妥,并不是很催,交完契税之后别的费用几乎没有了,除非你是全款才需要自己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2019-07-18 23:20:55
-
答
-
答
现在去交契税要带的资料如下:一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发票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二手房: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买房子交契税需要以下材料: 购房的文件袋简而言之就是购房的档案袋了,合同等等这是肯定要带的。 身份证和户口簿相同,房产证上如果有名字,那么就必须把身份证和户口簿带过来,建议大家各复印几份,如果没地方复印也可以拿到审批中心复印,我所在的城市是可以复印的,大家先咨询好 户口簿有几个人的名字就带几个人的户口簿,同时人家也要看户主的,切忌不能把属于自己的那页抽出来,必须要整本带过来。 婚姻证明审批中心要了解你的婚姻状况,如果是结婚的,要有结婚证,如果是未婚的必须开单身证明。这个是肯定是有的,单身证明不在审批中心办理,大家也要事先咨询好。 无房证明无房或者有房证明的办理很简单,在审批中心办的,先给人家身份证查询,后填写登记表,有小孩的记得把小孩填上去,基本上很快就可以办好了。然后拿着无房证明以及上述所有的材料去交契税就可以
全部3个回答 > -
问 新房子契税怎么交答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契税征收标准: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新房契税是由购房者缴纳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