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明确你所支付的一万元是押金,并且合同也是注明的是押金,同时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押金在买卖交易不成立的情况下将做如何处理.那你可以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向房开商所要押金,但如果你的合同上签定的是定金的话,你就不能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如果是订金的后,也是可以向房开商所要订金的,所以你要现明确合同上签定的是什么,如果是押金或订金的话,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和传媒效应,对房开商提出退还要求,并说明是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若不行,你可以告知房开商你将采取法律手段和传媒手段,我想房开商应该会答应,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不退开口费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144****9277 | 2019-07-05 09:44:55-
148****2345 一、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统一缴费是合法的,凭发票多退少补也没错;
二、你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自行办理房产证,相关税费自缴;
三、还有一个办法,让他们出示相关文件;
四、什么时候收房不会影响你的业主身份。 2019-07-05 09:45:26 -
158****0471 开口费属于燃气行业的专业术语,一般是指对工商业用户。
民用户不存在开口费,现在一般各地区对民用户收取的费用是指当居民散户第一次进行通气的时候收取的那种零散接驳费,叫做接驳费,通俗的讲就是安装费,这个费用一般是一个定额。 2019-07-05 09:45:19 -
136****8346 开发商或物业向业主强收“开口费”属于乱收费行为,国家早都不允许这类的收费,法律条文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面对这种情况,可以拒绝交费,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所属地政府部门投诉。
2019-07-05 09:45:11
-
答
-
答
1、你现在还是要找房管局里的管理开发商的部门。2、去消协问问。3、可以找个律师起诉他们看看协议上是否有可以得到赔偿的条文。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目前买房前先交排号费的现象相当普遍。许多消费者选择了一套中意的住房,可到时早被销出去了。实际上是一些开发商在变相集资。而排号费和定金不同,对开发商没有任何约束,只是购房者对开发商作出的单方购买承诺。至于消费者是否能买到合意的房子,开发商可以不负责任。因此排号费往往有去无回,消费者应慎交排号费。 据了解,虽然有关部门不准房产销售中收取“诚信金”“排号费”“预购金”,但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消费者利益无法受到保护。一些改变主意的消费者为索还预付款伤透脑筋。 为了更加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房地产经营者与房屋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以“诚信金”“排号费”“预购金”等形式收取的费用,买受人改变购买意愿的,经营者应当全额退还。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如果你有证据怎么通知过他们了,你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退款,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就诉请法院解除与出卖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要求他们退回购房款、支付违约金和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