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销售人员拿其现在的销售提成,而对于现在兼负责招商提成可以分为两部分,如果现在招商已经的完成的,可以给其全部招商提成,而如果现在的招商只进行了一部分,还需要后来专门的招商人员来共同完成得,提成可以销售和招商各占50%,等该招商彻底完成发提成。
全部5个回答 >开发商倒闭没还利息业主怎么办?谁知道呢?
146****1902 | 2019-07-04 16:42:58-
157****6164 一、逾期交房的不利后果 开发商应重视逾期交房的不利后果,逾期交房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但是许多开发商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即使逾期交房也无所谓。在房地产市场形成的初期,购房人法律意识淡薄,虽然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但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时一般也不追究其责任,合同中规定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形同虚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购房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大大加强,纷纷拿起了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但遗憾的是许多开发商至今还停留在原来的意识水平上,这就使双方的纠纷日益尖锐。而且国家从人文角度出发也颁布了许多保护购房人的法律法规, 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了许多规范和惩罚,所以开发商必须慎重对待违约问题,严格遵守合同,严格遵守法律。 现在流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交房日期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还有逾期交房的惩罚性条款,比如支付违约金或者退还全部房款并赔付利息等等。合同生效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违约就需按合同规定付出代价,即使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也需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付出代价。例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 所以,作为开发商必须谨慎订立合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及时起诉是**好的方法!业主购买开发商的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期限。但现实实践中,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推迟交付房屋的期限,业主很长时间无法收房。业主策略 (一)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 (二)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无权要求开发商足额、及时赔偿业主。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房屋建设管理机关会在调解数次无果后,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 (三)向法院起诉。迅速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19-07-04 16:43:49 -
152****7195 当资产移交他人时,他人同时享有债权和债务,也就是他在接收破产开发商资产的同时也接收了开发商的债务,由于开发商未将房屋交付业主,因而业主是开发商债权人,也就是开发商欠业主的债,因此他人应继续履行开发商未尽的责任,继续为业主盖房并直至交付业主,并按购房协议之规定按时交付,如有拖延应按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2019-07-04 16: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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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683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若企业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现房按揭中,开发商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没有任何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与按揭买房不同,在分期付款购房的情形下,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根据破产申请受理时,购房人是否足额支付价款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2019-07-04 16: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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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大幅增长的房地产交易价格及盲目性投资等问题非常重视,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加以抑止\惩罚.2\由于这两年国家多灾多难.在惩罚房地产的同时,提高储备金率及信贷利率,在某些程度上大力抑止了购房者的购买刚性.并对部份中小型开发商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全部由自有资金开发明显压力过大.银行不放贷,某些中小型开发商.连饭都吃不饱了.3\欧州国家,特别是以美\英为首的国家,次贷所造成的经济危机前兆,部份私有银行的倒闭,整体经济的回落下滑,所带来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影响.4\国民由于今年物价暴涨而带来的信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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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必须具备有"五证"才是合法的, 第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如果开发商没有这 “五证”,那么开发商就是属于欺诈行为,,如果你是按揭贷款的,那么就算你那房产证办好了也会在银行抵押7个月到1年,办理房产证(农村)户口是在1年至1年半就会半好了的并且房产证发放到你手里, 城镇(市)户口是在你入住3个月后开始计算,要1年半到2年就会半好了的并且房产证发放到你手里,**晚不得超过2年时间,这是国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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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是能不能解除不是他说了算。二、这里开发商的理由究竟成不成立的,要分析两种情况:1、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条款中,有写到:购房者XX天时间内不接房,致使开发商无法交付,开发商获得单方面的解除权。类似这样的内容,那么属于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开发商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2、如果没有上述条款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只能在出现法定解除条件下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主要是涉及到法学理论,具体就不解释,分析案件的情况好了。开发商在这里是不具体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是他是债务人,而购房者也履行了主要义务(付款),这时拥有合同解除权主要是债权人(购房者)而不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笼统地以:“按《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合同无法履行”来解除合同,是因为他没办法找到理据。三、其实开发商要与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和庭上审的内容是一样的,但他不在庭上提出,而是私下解除合同,也不敢说违约,足以说明他理亏。不过鉴于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而且一般以合同内容为准,所以**好是找律师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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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话,业主可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先破产费用及公益债务,后是企业职工的工资、保险等、接着是欠税,**后是破产债权人。顺序在先的先受清偿,同一顺序不够清偿的话,按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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