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个人,只要存在,权益就不会灭失。所谓的七十年是指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指房子。土地到期可以续,因规划不能续,房子他也必须给予补偿。不可能白拆。
全部3个回答 >超过七十年的产权房子拆迁怎么办?能否获得赔偿呢?
144****8232 | 2019-07-04 14:22:36-
132****7082 有!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个人,只要存在,权益就不会灭失。所谓的七十年是指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指房子。土地到期可以续,因规划不能续,房子他也必须给予补偿。不可能白拆。 2019-07-04 1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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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435 需要补偿的,政府的合法拆迁叫做补偿,不是赔偿。住宅用地,期限届满之后自动续期,续期之后照样是你的房子,拆迁肯定是要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7-04 14:23:03 -
143****6812 应该可以,不过不多。应为你已经住过那么多年了。具体的情况你应该去问一些专家,比如说谁负责拆迁你们那一块
就去找他问问或许有帮助。我家也拆过迁得到赔偿了。 2019-07-04 14: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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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产政策是房地合一,只要你的房子不倒就能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为我国改革开放后房产市场还没有成熟,所以相关法规的解释并不清晰,但是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用地70年权限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所以你是不必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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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您的,但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国家的。在您购买房屋的时候,房屋的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取得了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从开发商拿到土地进行开发的时候,这70年的国土使用期限已经开始在计算时间了。当70年的国土使用期限到期后,有两种情况:1、若是政府不想收回这块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收回这块土地,那么您只需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时间即可,这个费用不会太贵,因为平摊到您房屋上的国土面积一般只有10来平米(具体面积请翻看您的国土证)2、若是政府想收回您房屋所占有的这块土地,那么赔偿这块土地上您的房屋就行了。一般会异地为您重建的,所以您完全不用担心这个7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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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情况如果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就算没有房产证也能获得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评估才能得出。这几种房子即使没有房产证照样获得全额拆迁款:1、农村房屋和城市的农建房2、历史遗留老房屋3、在集体的规划区域内修建的房屋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含了农民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的,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而其中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的,所以建议大家在拆迁补偿前按照上面几种费用分类进行询问,被拆迁人不可马虎大意。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现阶段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上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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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根据目前的物权法,住宅用地是可以进行自动续期的。并且在土地上的房屋根据不动产的归属,属于房产权拥有者本人按照相关的约定执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够明确的不动产,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同时在合同期到期后可以提前一年进行申请续期,或者是根据公众的利益,缴纳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 在70年到期后,如果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业主能够收到相应的补偿。此外产权的时间并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开始计算,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开始计算,这就要求多考虑二手房的年限。在土地期使用期到期后,可以根据国家是否需要收回土地,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