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如果未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随时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书面主张),但需给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与您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部3个回答 >交了**款开发商不签合同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133****8913 | 2019-07-04 08:51:27-
156****9266 也算正常,当你和开发商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会拿着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备案,备完案后再送到银行办理银行房贷手续,准确的说,当开发商在房管局备完案后,理应给购房者一份签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数开发商会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开发商担心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将来会限制自已.比如说面积数,(国家规定面积的误差不能超过误差3%)\交房标准\交房日期,但是楼上说的价格变动我个人觉得问题不大,价格这一块已经走到了签署买卖合同这一步了,开发商不会轻易改动的,如果开发商随意改动,传出去,对开发商的信誉有很大的影响,这一点请不要太大的担心.
2019-07-04 08:51:57 -
135****9312 卖方没有房产证只有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将其购买的房屋卖给买方,具体的做法是:卖方去开发商处办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由买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则按约定付给卖方购房款。这个过程中,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其他条款没有改变,只是变了名字,因此业内称为更名。福州法院曾经有一段时间将此类《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
因此,如果要以更名的形式购买房屋,那么**好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无法更名,双方免责;或者要是有的中介公司说有关系可以更名的,买卖双方可以要求中介公司保证能更名。 2019-07-04 08:51:52 -
133****6878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这种房子绝对不能买,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开发商公示5证,没有的话,果断要求退房。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这种情况,再恢复网签后,就能签订正式合同,问题不大。
2019-07-04 08: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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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您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1、购房合同没有签订,对您的保障相对是低的。所以还是应该尽快敦促签订购房合同。 2、开发商说价格公开,影响销售,这个理由很勉强,现在的房屋涨价这么厉害,以前价格低 这也是公认的,大家也都认可的,另外市场这么火,什么房子,四年了还没卖完? 3、如果只是这个原因,就看您是否谅解他们了。道理很简单,你们房子卖多少钱跟我不反对,我们也觉得开发商房价越高,将来我们二手卖的时候收益也会越大,但那是将来的事,你们不能因为要把价格卖高,来损害我现在的利益。现在不做网签,将来开发商有什么变化,我们找谁去,现在政府打压这么厉害,万一房地产市场崩盘,公司出点什么问题,那这个房产证可能就很难办理了,如果对方说市场好什么的,您可以说看咱们项目四年了不也还没卖完嘛?。(简单找了点理由,给您参考看怎么去说) 我更担心的是其他问题,建议您 1、您先去查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是不是还不具备销售许可,是之所以找各种理由说不签,还不具备签约条件或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资格。通过五证您也可以看看,这个地是否有问题,比如说使用年限。按道理要是4年,他们的销售许可证肯定要办理延期的,要不就过期了。另外如果交房了,那房子应该是通过验收的。 2、到当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做网签或抵押。之前也有发生过部分开发商,找人名义购买该房屋,并办理贷款,这样您支付全款了,对方却拿该房屋办理贷款,等于一套房,对方拿了两笔钱,在手上用。虽然初衷并不一定是诈骗或一房两卖,钱周转过来了,就跟您办手续了。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发生资金问题或使用的贷款人资金问题,您的房子也就会受到查封等影响。也就是目前法律意义上房主不是您,您未经过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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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比较笼统。如果开发商之前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得到钱款后卷款逃跑,那他就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如果本身没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链断裂等纯商业风险情况而卷款逃跑,我觉得他还是涉及到民事问题,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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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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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说拖延你就别担心,判决书出来后,法院会在15内让被告方自觉执行。15后被告方不自觉还款的话,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手段把被告银行的钱冻结起来,再划给你,如果不狗的话把固定资产卖掉,通过法院来转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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