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交不了房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138****5542 | 2019-07-03 17:01:44-
143****5317 开发商以后盖房子,把主体一盖,抓紧把防盗门一按,就 可以交房了,也就没有延迟交房一说了,开发商都是提前交房了。 2019-07-03 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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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739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索赔
索赔的前提是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
如果没有约定,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关于不可抗力
因为一旦出现“不可抗力”,您就不能解除合同,开发商也无需支付违约金。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并没有明确到底什么情况可以算作不可抗力,具体的内容需要通过《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往往会在合同中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
2019-07-03 17:02:05 -
147****6067 如果是逾期不交房 在合同里面有一条 超过多少天 你有权取消合同的
叫他们退钱给你
你去告他们很麻烦的 通过法律的时间太长
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 就是去售楼部 直接说退钱 一次不行两次 两次不行三次 去到他烦 影响到他们销售 自然退给你的
一般开发商 延期交房 你就要注意了 是你是开发商那边有什么问题了 有可能是资金问题
要是能退**好还是退了吧
之前我们这边我亲戚就是用我说的这个方法退掉钱的 全款都退还了
应为是开发商 延期交房本来就是他们错在先 他们不站理的本来就理亏的 你去的时候态度强硬一点
开发商也不想吧事情闹大的 他们也怕你去售楼部闹的 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的
全部都好了 还不交房怎么久了 你更要注意了 找熟悉的人问下 是什么原因 你去售楼部问不到真实情况的 2019-07-03 17: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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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并且如有拆迁安置的话,也要开发商拿钱安置的,所以前期的投入是会很大的,按一般的常理来说,商人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只有开发至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才会收回资金,开发商不会傻到会在这时跑。现在一次付款买房的还是少数,大家都在贷款买房,实际资金是从银行直接到开发商的,银行是不会简单的把钱转给开发商,要严格的审查,如果开发商的实力不好,银行是不会让其有房贷的资格的。照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如真的跑了,因为其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的主管部门只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另行出让,或者由另外的开发商接手继续开发,(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烂尾楼)国家政策也不允许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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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很普遍,你研读一下合同条款“出卖人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 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这句话的意思是开发商仅仅是把办理产权证需要由开发商提交的资料报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不是说开发商要给你把产权证办好。我是开发商,我们一般都是这样忽悠客户,规避责任的。办理产权证,开发商需要交纳很多费用,要把开发商拖欠政府的所有税、费等全部清算完毕,因此开发商一般都不会那么积极,能拖就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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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收到入住通知书了 可是没有下面的几样就找开发商,可以拒收。1,《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2、《面积实测报告书》3、管线分布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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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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