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还不起,银行会通过法院给你传票把你的房产冻结,到时候你就可能背上债务,而且你的信用记录也会收到影响,银行会把你的房子拍卖掉!
全部5个回答 >分期购房还不起怎么办?谁能说说呢?
144****6763 | 2019-07-02 14:32:16-
158****4636 如果遇上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还贷时可以提前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条件是:
1. 申请展期需要在贷款满一年后才能申请,贷款不满一年将不能申请展期;
2. 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3. 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4. 长期贷款延期**长不得超过三年;
5. 在想申请展期时候要在提前申请,一般是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意外的时间提出申请。
借款人未申请延期贷款或申请延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的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逾期还贷影响:
1. 银行可以要求一次性还贷。如果在个人借款合同中,规定借款连续几个月没有足额还贷,或者累计几次没有按时足额还贷,银行方面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余额。
2. 银行拍卖房子收回贷款。因为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会要求购房者以房产作抵押,如果出现不能支付月供款即房贷的情况,那么银行可以上诉法院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3. 征信记录“污点”。除了会收取逾期罚息之后,贷款逾期也会在央行征信报告上留下征信不良记录,直接影响今后再次贷款、申请信用卡等金融消费行为。 2019-07-02 14:32:42 -
136****0042 不能偿还银行到期贷款的,一般情况下,银行先与借款人协商还款事项,协商不成的,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如有除此房产以外的其他财产的,银行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其他财产,如确实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则银行会向法院申请拍卖房产。
2019-07-02 14:32:37 -
145****8102 若没有担保,则直接归银行,银行会拍卖,得到钱去掉应该归还的剩下的钱会退给你。一般银行处理这些很棘手。流程会很慢。
若有担保,即担保公司当初给你担保的,则担保公司会帮你把剩下的钱还了,房子归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处理这些房子简直小菜,很快搞定。至于拍卖房子还剩下的钱你想拿回来点点那就看担保公司的脸色啦。
2019-07-02 14:32:32
-
答
-
答
贷款逾期换不上,你可以这样做:第一,主动与银行协商解决。我们都知道,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遇到贷款还不上的情况,许多贷款申请人都不知所措。其实,发生这种情况应该与贷款机构即时沟通解决,不论是延长贷款期限还是减少每期还款额,都是不错的解决方法。第二,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临时贷款。目前,贷款申请人都会首先向银行申请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群体较小且质量不高。为了扩展自己的业务,许多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了临时贷款产品。多数的临时贷款产品,贷款期限不会太长,向来不会超过一年。对于临时还贷用途的申请,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但对于急需偿还银行贷款的企业来说,也能解决燃眉之急。第三,问朋友、亲戚、同事、上司借钱。一定要确保按时还款,否则会影响你的征信。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所谓“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二、交钥匙能否算交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般只能与房产公司沟通,与他们协商退房,或是和银行表示希望延期付款或是推迟付款。若协商不成只有起诉,请求法院解除合同,但需赔偿损失或是承担违约责任。如房价降低的损失、营销费用或是其他成本等都需要进行一定赔偿,或是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从目前形势来说赔偿的金额应该会比较高。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确立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时结束法律关系不确定状态,解决合同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实行这一制度,要求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符合这两项规定的,当事人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