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许可制度指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办理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手续,比如土地证、规划证后,政府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代表具备开工条件,同意开工,可以合法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造工作。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2****0951 | 2019-07-01 08:56:07-
155****3287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2019-07-01 08:56:33 -
132****9569 施工许可证号应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城乡建设局)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019-07-01 08:56:29 -
142****7862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3、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7、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8、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2019-07-01 0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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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所以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进行办理的。也是有当地建委颁发的。有种特殊情况,前几年各地政府有个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而如果该工程是当地的重点工程,那么有重点办颁发的开工证也是可以的,不用再申领施工许可证,该工程也是属于重点办管理,不归建委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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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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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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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安全措施备案书(原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6;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持申请材料;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159号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件;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施工许可网上申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原件)、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法律,立即进行受理。市建设交通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含网上申报)、施工图纸审查备案书(复印件),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市建设交通委窗口、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3;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需要拆迁的;5、经备案的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原件)。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后、注,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D厅158;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证明(原件);同时;不在此范围内的无需提交、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8,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市建设交通委窗口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10;8,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准文件;4;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处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需提供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证明。所需材料:1登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首页>办事指南>审批事项>市建设交通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条件、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1,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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