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的正式发票要去那里开——去当地地税局个人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3%。
全部3个回答 >房屋发票在哪开?开具租房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156****4314 | 2019-06-30 08:07:38-
137****8618 一、所需材料如下:
1、双方房屋租赁发票合同复印件一份。
2、业主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3、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二、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
三、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2019-06-30 08:08:05 -
134****3548 个人房屋租赁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因此,您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
税务代开发票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贵公司)对所房屋租赁的面积、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
(2)房产证原件(出示)、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出示)、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
代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一般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式”服务,即,一个征税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工作。 2019-06-30 08:08:01 -
134****6491 开房屋租赁业发票,需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住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准备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底商、写字楼: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无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准备房屋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城地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出租住宅,按照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5%;按照应纳增值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按照实际缴纳的纳增值税税额缴纳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按照不含增值税房租收入交纳房产税,税率为4%;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2019-06-30 08: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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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发票制度我不是很清楚。但现在:如果你是按揭买房的,你交了多少**款,开发公司就会开多少的购房**款发票,但这发票一般只给复印件,因为原件要与购房合同一起放在银行抵押办按揭。如果房产证办下来了。就要看银行要求用什么抵押。因为每个地方的银行规定不一样。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开发公司会开全额的购房款发票,并且把发票原件的客户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起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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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下个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收款不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也不再进行红字冲回。 2、关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问题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同时将缴纳营业税时开具的发票、收据及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已缴纳营业税”字样。对适用上述情况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征收增值税,也不通过申报表体现。 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4月30日前已在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正式销售时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 不动产已部分缴纳营业税,此种情况暂可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进行开票。首先,录入含税销售额,然后录入扣除额。此处“扣除额”=该套房产已缴纳营业税金额/5%,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已征收营业税对应的收入暂不通过申报表体现。 4、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范围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收款包括定金、分期取得的预收款(含**、按揭和尾款)和全款。 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5、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范围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契税、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等。 目前,符合扣除范围的土地价款只有土地出让金,扣除凭证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6、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时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购买方信息:名称、地址电话,需填写齐全。(专用发票还需填购买方纳税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 商品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规格型号栏“空”、“单位”栏填写 “平方米”,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销货方信息: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备注栏:属差额征税的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需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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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是13%左右,有些地方规定普通房屋租凭税率在4—18%,同时规定税率起征点和不同档的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举例:租赁价格是2000元/月,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后是多少? 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即2000×3%=60; (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60×7%=4.2;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60×3%=1.8; (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60×1%=0.6;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元,6÷12个月×10=5(每月);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 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53.6。 (8)个人所得税=(2000-153.6-800)×10%=104.64。 总税258.04,税率约12.9%;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具体分析。 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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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不需要开具发票。具体分析如下:拆迁补偿费不属于营业性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而国家出让的土地,一种是国家通过收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一种是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无论收储还是征收都是一种国家行为。因此,在收储或者征收过程中支付的所有资金,都应属于补偿性款项。对于被拆迁者来讲,都不属于营业性收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公布)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补偿收入不属于生产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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