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
全部5个回答 >公房子女有什么权利?谁知道呢?
142****8424 | 2019-06-26 13: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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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066 不能分割房产,公产房只有使用权,可由原房屋共同居住人继续居住。 2019-06-26 13: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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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411 公房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如果父母死后,房产证落在姑子名下,姑子属于房屋承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姑子无权处置房屋。
2019-06-26 13:32:24 -
144****9595 、“ 公房的户主去世后 他的子女的户口不在这个公房里 可以继承此公房吗 换句话说 他能和有户口在此公房的子女有同种权利继承此公房吗 ”:
(1)公房只是你外公的承租房,你外公对此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这公房不是遗产,你外公的子女不管户口是否在此房中,都无权要求继承此房,因为继承人能要求继承的,是你外公生前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这房子的产权是“公”家的、不是你外公的。
(2)但你外公去世后:这公房,应由和你外公是同一户口、且在此房居住的人申请成为继续承租人,继续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此公房,但其他子女与此房无关了。
2、“我妈 我舅舅 舅妈 我对此公房有何种权利 ”:
(1)你妈,你、你舅舅和你舅妈:都有申请继续承租此公房的权利,但你舅舅和你舅妈因为在此房居住,申请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但**终到底谁能成为继续承租人,还应由公房的所有权人决定。
(2)除了申请成为继续承租人,很难有其他权利了。
(3)如果不能成为继续承租人,你们想主张居住权也会很难。因为户口毕竟不与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挂钩。
3、“我也是学法的 希望别忽悠我”:如果你也是学法的,就好办了:自己到你所在地政府查找一下公房承租的相关规定,或者是在网上搜索一下也可以,看看就明白了。
4、“公房是不存在继承这个问题的”:确实是,因为公房的产权属于公房的所有权人即单位或政府,公房不是个人财产、也就不能成为遗产,当然不能用于继承,否则就是侵犯公房所有权人__公家的财产所有权。
5、“如果此公房拆迁 那么其他户口不在此公房的子女能不能分到相关的财产 ”:应该是不能。
(1)如果是还没有买断产权的公房:拆迁补偿只给继续承租人;
(2)如果是你外公在世时已经买断产权:就不再是公房、而是你外公的个人财产了,这种情况下拆迁时,补偿款是你外公的遗产,你外公没有遗嘱时,补偿款由所有子女和你外婆共同继承,不管户口是否在此房中。
6、“那么如果此公房拆迁 该怎么操作呢”:拆迁时,补偿应给现在的实际承租人。
7、建议:
(1)去看看,你外公去世后,实际承租人是否已经变更,如果已经变更为你舅舅和舅妈,没办法了:想得到一份补偿,只能是和你舅舅、你舅妈协商。
(2)如果承租人还是你外公:你妈妈和你可以找公房的所有单位协商一下,看能不能确定你们为继续承租人。
(3)另外,拆迁补偿,可能是按产权补偿和按户口补偿:如果是按产权补偿,你和你妈妈主张不了什么权利;
但如果此次拆迁是按户口补偿的:你和你妈妈有权得到自己户口应得的那一份。 2019-06-26 13:31:39 -
157****0278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这里的房屋,指的是私有房屋。 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至于承租人子女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019-06-26 13:31:12 -
144****7590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019-06-26 1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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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省钱,首先你得考虑购置的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一般情况下买一手在年底或者节日期间,如果购置二手就得先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好满五唯一的,**关键还是找专业人士帮你处理比较省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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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找监理签合同之前就介入;如果你只是找验房,帮你查看房屋质量问题的话,是在收到开发商通知交楼的时候请验房师来验房。因为没交楼之前房子都没建好,是不能验房的,就算验了也不是质量问题,开发商会说房子还没建好呢,建好了就不会这样了。所以等房子建好交楼的时候才可以请验房师帮你验房,鉴定房屋质量另外收楼验房建议你找广州惠康验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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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谁知道呢?答
现在的销售人员拿其现在的销售提成,而对于现在兼负责招商提成可以分为两部分,如果现在招商已经的完成的,可以给其全部招商提成,而如果现在的招商只进行了一部分,还需要后来专门的招商人员来共同完成得,提成可以销售和招商各占50%,等该招商彻底完成发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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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没告诉你按揭贷款执行的利率(各地各行政策不同,故利率浮动略有不同),所以我只能按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和公积金利率分别为你计算: 1、基准利率 ,贷款总额23万,贷款年限13年 ,月供 2224.62 元(含息),到期总还款额 347040.72元,其中利息总计347040.72-230000=117040.72元。 2、公积金利率,贷款总额23万,贷款年限13年 ,月供1973.07 元(含息),到期总还款额 307798.92元,其中利息总计307798.92-230000=77798.92元。 另外,一般银行都是按整数金额贷款,所以没把你400元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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