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没有年限的,就好比人的寿命一样,谁能知道人的寿命是多少年多少天,人有旦夕祸福,房子也会有的,比如地震、年久失修倒塌、战争破坏等。 你说的产权年限实际是指该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屋是所有权-永久性的,土地是使用权-暂时性的,一般商品房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中又分好几类),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非住宅是40-50年,年限从开发商拿到地的那是开始计算,比如,某地于2000年被开发商拿到,报建写字楼,但2010年开始建设,2013年交付,该楼土地的使用权到2040年即到期,换你的话说,就是该楼的产权年限是30年。 至于你说到期怎办、还能续用多少年的问题也就解决了,至于以后要交多少费用,那要看到期后当地及国家税收政策决定,不过我认为,几十年以后的事谁能说得准。 不知这样回答您满意吗?
全部4个回答 > 买商品房产权满了什么办?有什么作用吗?
145****0863 | 2019-06-25 10:53:27-
136****4413 1、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一做法的**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缴纳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
2、房随地走,国家补偿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
3、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2019-06-25 10:54:01 -
151****6973 一般的房子住不到70年已经被拆了,就算到了70年也只需要缴纳一笔很少的费用就可以了。
2019-06-25 10:53:55 -
148****8975 70年后依旧是你的,只是70年是这个意思,前五年有质量问题,开发商负责,后65年质量由房产局负责。70年之后房子依旧是你的,提前一年交续费,不超过五位数,这是国家统一文本。
2019-06-25 10:53:50 -
158****2632 没到50年房子都拆了吧?而且好像产权没有年限的吧?只有土地证才是使用权,有年限限制。如果使用年限到期了,房子还在,到国土部门再交些使用年限的费用就行了(如果不过户、更名之类的,不管也可以。在过户、更名时补缴就行了)
2019-06-25 10: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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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续期时,需缴纳一定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作为业主,您有权要求续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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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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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售楼处购买的商品房,在大家的意识里,买了就可以永久居住,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我国对于房屋产权年限是有规定的,不同物业类型的商品房产权年限也不一样。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按不同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为70年。一般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居住,则产权年限为70年。 一、商品房产权年限证件如何办理 商品房产权年限证件的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要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的分层分户图; 3、个人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第二步需要缴纳项目维修基金。 提供资料: 1、要填写申报单(现场有)。 2、自己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个人购房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二、房屋使用期限届满自动续期 我国房屋的使用期限原则上是无期限的。我国《物权法》149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住宅用地使用权依然属于业主。但是《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住宅用地是应有偿使用的,到期后如继续使用仍需缴交地价款。 涉及到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我们从长远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但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而且距离商品房土地使用70年限期还很远,一旦业主对补偿低价的具体细则接受不了,就有可能引发一定层面的社会问题。但是政府会在适当的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所以购房者无需对70年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方面有太多忧虑。 我们买房时,房价包含了土地与房屋的价值,土地使用年限的长短是会影响房价的,土地使用年限短的,房价也相应会降低。市民在购房时应看清该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商也应在售楼处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国土证》,明确销售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用途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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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产权证是指开发商首先要取得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实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开发商的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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