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主管价格管理工作。以河南省为例,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三)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四)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五)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省管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价格诚信建设。(六)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七)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负责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初审;负责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初审或认定;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八)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部3个回答 > 开发商乱收费如何投诉?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41****7398 | 2019-06-14 10:57:53-
143****1480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2019-06-14 10:59:16 -
148****9584 一、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统一缴费是合法的,凭发票多退少补也没错;
二、你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自行办理房产证,相关税费自缴;
三、还有一个办法,让他们出示相关文件;
四、什么时候收房不会影响你的业主身份。
2019-06-14 10:58:34 -
157****4955 国家《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规定的;但是我买的房子不够90平,请问物业说装修要交3000块押金?为什么。
我一项一项给列出来了,吓我一跳、契税、维修基金 2%
三,有哪些是属于乱收费、壁挂炉 5500
请问这么多费用有哪些是必须要上交的、工本费 80元
七、印花税 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燃气接口费 2300
八、交易费 3元/,五花八门打着各种名义的收费项目真不少?
还有!我是2009年在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售楼处买的房子.36元/:90平米以下1%来交、测绘费 1。
四,每个单元6户,这个收费合理吗。收费的单子上的收费标准是1?请问住建部对这样的开发商有什么处罚措施;144以上按3%来交,去年年底前交房.5来交 ,每层2-3个单元:首次买房.5%?
二,怎么收费单子上注明要交1大家好;平米
五.5%:
一;90-144按1,一看收费的单子?开发商已经收到的多余的费用怎么处理,算算看不知道开发商会多收多少不义之财 2019-06-14 1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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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 、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此,**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进一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拿出收费合理的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收费的合理依据,业主有权拒交,如果符合物业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应当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业主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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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入住起第一个采暖期的采暖费必须得交!以后看自己就可以了!但开发商要求收取气源费的收费行为属于越权且过期行政行为。是法律上不允许的。如果起诉的话,通过举证政府相关红头文件。可以驳回开发商收取气源费的收费行为,并要求按照通知约定时间交接房屋钥匙。但是物业费是根据正式通知交房的时间为准,需要缴费的。不管是否已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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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房者而言,买房是一件大事,买房环节中的任何细节都要谨慎对待,因为一旦出现了问题,可能会很难解决。在此,小编特意为您盘点了买房时需要理清的10个问题,以期能够帮助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规避风险。 1、开发商有没有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经建设部门备案审查后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此外还应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中登记有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各级资质的开发范围),公众可向建设部门申请查看。 2、楼盘项目是否合法? 正规出售的楼盘,必须依法取得“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想知道一个楼盘是否满足合法出售的条件,**简单的办法就是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预售证许可查询”。 3、购房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 楼盘销售中心应公开展示“五证”、售房说明书、设计图纸、建设标准及房屋销售价格。 预售楼盘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4、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购房合同应当载明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具体内容包括: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销售方式; (4)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注意: 虽然购房协议、认购协议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只是正式合同签订前的预约,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购房协议、认购协议对以上12项内容有明确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5、遭遇延期交房时该如何维权?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及其违约责任来执行。 6、收房时应注意的问题? 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当按销售、预售合同规定的条件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开发商还应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7、盖好的房子跟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已预售的房屋在施工中确需变更设计的,标准不得低于预售合同中约定。因结构变更或增加成本需变更房地产价格的,应与预购人协商一致。开发商应在变更确立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未接到变更通知或接到通知后不同意变更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3%的,开发商退钱,误差超过3%的,超出部分要双倍退钱。 8、房屋公摊和采光问题的说明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多层8%—15%;小高层10%—20%;高层1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9、开发商乱收费该向那个部门投诉? 根据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定,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工程、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以及面向所有业主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除购房合同成交价款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购房者若遭遇开发商乱收费,可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10、房产证该如何让办理?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开发商应当协助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原因,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2、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领取测绘。 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4、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表;(2)购房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买卖双方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证明;(7)身份证;(9)按揭买房提供银行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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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就应该是为所有业主服务的.既然大家同样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那么物业就应该保障所有人的利益. 假设(仅仅是假设)这个规定即使是业委会做出的,业委会固然可以代表大多数人利益,但也不能因为所谓大多数人利益妨碍另外一部分业主利益,这是其一. 其二,因为所谓保证生命安全的理由实在是可笑至极.这种做法无异于因噎废食,物业为了减少自己的安全责任,就以妨害业主利益为代价是非常不当的.如果以这个逻辑来思考,那是不是所有的电梯都应该在12点停运?那警察为了保证人民安全,是不是就应该在晚上八点后停运所有公交车,关闭所有娱乐场?显然是十分不当的. 其三,至于节省公摊电费的问题.既然同是业主,既然有在高层的住户,既然大家买了此小区的房子,物业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特点,充分考虑业主利益,而不能因为所谓节省名义损害业主实际利益. 这是很不应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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