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置换不是按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住宅货币补偿价格包括房屋重置价格和区位补偿价格两部分。区位补偿价由基准地价和拆迁房屋标准房价组成。重置价格是重置价格和已拆迁房屋新折扣的结合。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
全部3个回答 >房屋拆迁一定要产权置换吗?比例一般是多少?
142****3214 | 2019-06-13 17:43:28-
146****8007 1、原则性的要求是按市场价格进行等价赔偿,即拆迁置换比例1:1,也就是说一般要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价赔偿。
2、一般实施起来,要综合考虑到实际中存在的各种因素,从而导致置换比例大都在1:1.1到1:1.3之间。
3、每个城市情况不一,具体要参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2019-06-13 17:43:54 -
151****8531 按照新的拆迁条例,不足43平方的要补足43平方,炒过3平方的按照十几平方安置,如被安置着需要增加购买,在不超过一定的比例数的范围内增加部分按照成本价值购买,如货币补偿按照当地多层平均价格置换成货币一次性补偿。 2019-06-13 17:43:49
-
158****1278 一般按照1:1的比例进行产权置换 2019-06-13 17:43:45
-
答
-
答
不一定的,各地政府还可以出台当地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拆迁法)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而新建房屋一般要比拆迁房屋市价高,故尚需补足差价才能一平方换一平方。且被拆迁房屋有好坏,市价不尽相同的。一般的操作是将评估所得到的钱用于购买政府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自己可以选择面积,多退少补。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按照法律规定,拆迁的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由选择。拆迁方应当提供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货币、房屋或者混合选择均可。如果拆迁人不给被拆迁人选择权,只提供货币或者房屋,我们是可以拒绝补偿的。而且补偿都是依据补偿方案确定的,如果补偿方案里只有一种选择,那么该方案也是违法的。可以就整个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因为国家不允许在预售证取得前以定金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开发商采用了“意向书”的形式收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在开发商营销工作多年,这是惯用手法。提前回款以支持公司的运营。开发商**怕的是客户拿着这个收据和协议去起诉,结果很可能是涉嫌非法集资。所以开发商不大可能冒这个风险去把房子再卖别人。关键看您的意向书中,落款是不是开发公司,有没有章。估计收款时只给您开了收据吧?收据上收款项是什么?盖的什么章很关键。有的盖工程部的章,有的盖营销部的章,都是为了逃避法律。办理产权是以后的事,关键是签订合同,把意向书转成合同,在这个过程中,您不需要让步,开发商担心您拿着收据和意向书告他们。只要签订合同,意味着买卖行为完成,法律上房子就已经是您的了。您没有说明一个问题:为什么管那个人叫“房主”?我理解是因为房主和开发商已有了销售合同。这样的话,开发商是没有发言权的,那套房子已经是房主的了。如果您说的房主还没有销售合同,那您为什么把钱给这个所谓的房主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原则性的要求是按市场价格进行等价赔偿,即拆迁置换比例1:1,也就是说一般要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价赔偿。2、一般实施起来,要综合考虑到实际中存在的各种因素,从而导致置换比例大都在1:1.1到1:1.3之间。3、每个城市情况不一,具体要参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