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认定为有效。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交房时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应该怎么办理呢?
146****8520 | 2019-06-13 14:03:26-
134****4206 交房时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住房使用说明书,住房质量保证书,还有负责任的开发商会提供平面图或者结构图,水电结构图以便装修的时候使用。
2019-06-13 14:04:54 -
137****8804 交房时,你要注意一下房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比如是否通过质量验收或是取得备案之类,主要看你的合同约定.
同时,还要对房屋现状进行查验,一个是看是否有不平整、裂缝,卫生间要试水看是否漏水,还有很多细节,**好请懂建筑的朋友帮忙看下
通常交房时,物业公司会要你预交物业费,还有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2019-06-13 14: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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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077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面积实测表和管线分布竣工图 ( 水、强电、弱电、结构 ) 2019-06-13 14:04:31 -
159****2424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五证两书一表):
一、房地产的“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二、“两书”:
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两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三、“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2019-06-13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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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全部要注意事项.你要想看就全看看.我说几个简单的吧.1.就算是收了房子,如果有出现问题,物业或开发商还是要管的.所以验房时大面上看一下就好了.别太挑了.2.看好你的合同,金额和面积,数清发票,是不是够了.3.看开发商提供给你的房屋实测面积表,和竣工备案表.记住,要看原件.你可以要一份复印件,也可以不要,但这两个东西,一定要看原件,你也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4.在收房时,物业会有一份复写纸的东西,记录了你提出的问题,一定要写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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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交房需要缴纳的税费: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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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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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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