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交完,签完购房合同,再申请贷款。
全部5个回答 >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后**款和贷款要一起办理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58****2661 | 2019-06-13 10:23:28-
145****9004 这些情况下,房贷不批,**款是可以要回来的
1、如果开发商曾经对办理购房按揭作出承诺,或者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未能办下来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分期支付,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本息,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贷款办理不下来可退款,则**款可要回。具体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2019-06-13 10:24:19 -
132****1130 首先你得检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是否已办妥五证,是否具有开发楼盘及售房资格,在你确认了这些前提条件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期房。
**款的支付方式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可以分次付款,可以一次性付款,如果采取按揭方式,一般是**房款的30%,付款日期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再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当银行审核你的借款资格通过后通知开发商到房屋交易所办理房产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待以上手续在房屋交易所登记办妥之后,银行放款(一般由售楼中心置业顾问通知你)。
你的首期按揭月供款就从银行放款日的次月开始缴纳,每月具体还款日期要看你们借款合同中间的约定,记得在约定日期之前务必要缴纳足够的钱,否则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哦。 2019-06-13 10:24:09 -
135****3973 银行原因贷款没办下来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款余额, 但如果在6个月后, 由于银行政策的原因, 而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 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 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款及利息的。
2019-06-13 1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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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子不能抵债,按揭贷款的房屋,产权归银行所以,购买人在偿清贷款之前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按揭:①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② 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③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④ 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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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回答 专家回答仅供参考,具体详情请咨询西安房管局相关科室。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和变更的工作程序》第二条具体要求:1、 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 2、 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3、 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 4、 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 5、 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 6、 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合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具体要求: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介于您的要求您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买卖双方自愿协商。在双方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增加或修改。前题: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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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房东(抵押人)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买进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房东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同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北京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抵押人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根据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或抵押登记是否已经注销,来判断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过户,从而保护抵押权人(银行)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整个房地产交易体系的安全。 一般而言,实践中有如下几种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房屋买卖的双方选用: 1、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2、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流动价值,盘活了买方的首期房款,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的**大障碍;缺点是,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如果遇到恶劣的房东,利用买方的资金帮他还贷,进而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再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后逃匿,买方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让首期房款血本无归,到那时,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讨,就非常被动了。因此,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如此,仅需支付一笔合理的垫资服务费,就可以实现融资,进而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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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有房产证的个别银行可以用购房合同贷款,这样的购房合同必须以现房,期房是不行的。具体贷款流程及准备资料:个人贷款申请条件 1. 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 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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