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2.购买小产权房拿不到国家颁发的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全部3个回答 >小产权房属于商品房吗?有哪些不一样呢?
154****4533 | 2019-06-13 09:09:54-
145****7697 小产权房建筑用地的土地取得没有经过正常手续,不属于建委招标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只是占用乡镇或机关单位的土地建设,国家只给他颁发一个大的产权证并且不允许出售的
商品房土地正规手续得到的,就这样 2019-06-13 09:10:32 -
151****6867 它们是什么?
1.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特点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其特供对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价格较低。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建设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划拨土地,统一开发、集中建设;二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三是单位自建和联建,出售给本单位职工。
2.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并公开向社会出售的那部分房屋。其供应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国家政策是不允许将它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的。
3. 商品房:是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屋。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可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种类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它们有哪些区别?
一、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二、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2019-06-13 09:10:27 -
134****0871 1,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3,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都是拥有产权的房屋,政府认可业主的权利。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没有个人产权的房屋,通常都是农村集体产权。
·中国实行的土地国有化,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
·70年使用权只是针对土地而言,地上建筑物,即房屋的所有权是产权人个人的,没有年限,永久拥有。 2019-06-13 09:10:20
-
答
-
答
一说到房,各种名词就冒了出来,什么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存量房,小产权房等,众多的名词让人无法分辨清楚。那么,大家经常提及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小产权房到底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呢?它们是什么?1.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特点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其特供对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价格较低。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建设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划拨土地,统一开发、集中建设;二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三是单位自建和联建,出售给本单位职工。2.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并公开向社会出售的那部分房屋。其供应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国家政策是不允许将它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的。3. 商品房:是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屋。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可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种类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它们有哪些区别?一、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二、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三、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四、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商品房则全额缴纳。五、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2.购买小产权房拿不到国家颁发的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小产权房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具备法律概念,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得到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相关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同于一般商品房,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您好,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希望能帮助到您。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