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包括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社会管理政策等方面,我的理解是社会政策托底,就是搞好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使贫困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孤寡鳏独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全部5个回答 >商品房能动迁托底吗?怎么规定的呢?
147****2245 | 2019-06-12 13:28:40-
132****5025 1.托底保障不一定的,但是一般来讲是按人头算的,所以户口上两个人的话,应该不太合适.
2.如果没有拆迁的消息,或者几年内都不会拆,还是选择经济适用房好一点,毕竟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是一直在变的,看你着不着急要大一点的房子了,
3.下一次摇号一直没有通知,据说是会变成大范围的共有产权房,应该对特困户来说,利益不大了.因为门槛一直在降低,而且就上海建设的保障房数量来看,应该是要大范围实施.2012年还有摇号的可能性不大了..
2019-06-12 13:32:37 -
152****6496 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案例中一般承租人份额略多一些)。根据法律规定,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为公房面积小,可能无法满足迁入户口人的居住,很多空挂户口的人是在外面租房居住的,如果严格限定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可能过于严格,所以司法解释又规定“在按拆迁公有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而很多空挂户口的人符合这一条件。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判决结果也不一致,有的法院认定为同住人,判决给予较多的补偿款,有的法院不认定为同住人。这要结合迁入户口时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有的案件中不是承租人同意,而是他人作为知青子女的监护人)、迁入户口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是否确实居住困难、家庭矛盾突出无法共同居住、他处是否取得福利分房等因素综合考虑。2、2011年新的拆迁条例实施(俗称“拆迁新政”),一般按照房屋面积(俗称“数砖头”)进行补偿,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同住人,法院一般会对有户口的人进行酌定补偿,而不同法院酌定补偿款的金额也各不相同。法院往往考虑到拆迁地段(不同地段评估均价和评估单价不同)、户口迁入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原被告的年龄和收入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3、如果拆迁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享受托底保障,则被核定在内的有户口的人都能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2019-06-12 13:30:59 -
157****8724 1. 托底保障政策是指利用政策法规向底层倾斜来托起底层的保障措施,从而达到缩小差距的目的。
2. 我国现阶段出台的各级政府制定的住房托底保障政策,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国家贴补等一系列措施,来改善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
2019-06-12 13:30:04 -
143****5609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2019-06-12 13:29:58 -
148****2594 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看当地的具体公告,如果有相关规定是可以享有一定的保障。如果没有的话是没有的,因为拆迁补偿主要是和房屋面积有关。
2019-06-12 1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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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一个城市,你哪里的啊?咨询下当地的拆迁办吧,不同地段也有不同赔付标准,每个区也不一样。楼主。同一个区每个城市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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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不可以,只不过有的优惠政策享受不到而已,比如,肯定不算首套房,**必须60%以上了,贷款利率也没有优惠,反正就是再买都算二套房(如果有两套保障房就算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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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开发商不会乱收你的 而且这个钱也只是开发商代收而已 契税是给你办理产权证的钱,公共维修基金的话一般在房管局都有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呢 是用来修缮房屋的。税费收取: 只说大头 小钱就不说了 契税根据面积收取:小于90平米的收总房款的1%。90-144平米之间的收1.5%。144平米以上视为豪宅收3%。公共维修基金根据建筑结构收 砖混的房子 一般是多层 也就是低层6层的房子 公共维修基金是供房款的2%。 小高层 高层 指7层以上的 收总房款的3%。还有天然气工料费 每个地方不一样 我们这是1580元。暖气入网费好像国家现在是免收的。大的费用就这 其他都是小费用 没几个钱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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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非人防用途的普通地下车位,产权为业主共有,并非开发商所有。非人防用途的普通地下车位有产权证,产权人可自由处置。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的,因人防车位使用的是人民防空用途土地,故产权为国有,但没有产权证,只有经人防办审核的该车位的规划图,由当地人防办保管代持。1、《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3、《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1、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也未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同时也未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归属于开发商。但是即便如此,开发商也不能把车库出售给任何非业主。如果按建设规划要求,开发商必须为小区业主提供车库,则开发商只能将车位在出售住宅时一同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所有,此时,出售所得价款应归开发商所有。2、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或为吸引购房者购房,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或将建设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然,经全体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确定该车库的专有使用权,即部分业主可以通过专有使用权取得对停车场的使用权,使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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