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商品房销售很难,不少房地产企业纷纷转而想把手上的商品房转售为租,认为房子没有卖出去之前就不用缴房产税。不过地税部门日前表示,企业手上的商品房租出去依然需要缴纳房产税。
全部3个回答 >单位定向商品房可以专卖吗??该怎么交易呢?
144****4896 | 2019-06-12 09:56:48-
145****9556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2019-06-12 09:57:53 -
145****4621 目前,国企的福利房,基本取消了,单位没有权利自己开发房产。你所说的分房,一种可能是单位的宿舍?那么这是没有产权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就可以分配到。另外一种是定向开发的商品房,那么是需要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低于市场价进行购买。不管是哪种形式,单位都会有相关规定的,只能询该单位。
追问:
应该是定向开发的商品房,不是他们单位的人也买了,那职工买价格会低多少?
追答:
这种类型的,是职工就会有购买指标;非本单位职工购买,一般是使用了职工的指标,或者本来开发的房产中,有部分是对外出售的;至于单位职工购买,能优惠多少,这个还真不好回答。这个价格,单位是应该已经告知了职工的。与周边楼盘商品房价格相比,具体便宜多少,建议了解职工购买的价格、了解周边楼盘商品房价格,来进行比较。 2019-06-12 09:57:40 -
133****7413 可以办理过户
过户程序一般如下:
1、选中房产并且签订购买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房贷款,需要先通过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申请(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银行);
3、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需要: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盖单位财务章、开具收入证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些银行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资产证明(存单、有价证卷、汽车、房产)、职称证明等等;
4、银行会指派律师与贷款申请人谈话,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5、银行指派评估师对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
6、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评估师提交《评估报告》,银行依据以上资料审核申请人资信,确定是否提供贷款以及所提供贷款的金额;
7、银行确定可以提供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在过户当天或者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购买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过户之后,银行见到他项权力证或者抵押登记之后或者依据银行规定的其他时间,银行将贷款部分划转给出售方,购买方开始偿还月供。
2019-06-12 09:57:31 -
153****6240 统建住房是由政府建设部门统一建设、统一价格、定向出售的既具有商品房性质,同时又具有一定政策性住房性质的住房。
集资建房和统建住房主要区别:一是建设主体不同,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建设;统建住房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二是土地取得方式不同,集资建房是利用单位自有土地;统建住房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三是住房价格构成不同,集资建房价格是以建房成本价向职工出售;统建住房是以建房成本价加上土地出让费用、销售税费和3%以下的利润构成。
统建住房有房产证,五年后就可以交易,具体各地的政策不一样。房产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交房了以后才可以办理。 2019-06-12 09: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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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销商品房证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按照规定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要符合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完成一定量的工程投资等条件。 二、相关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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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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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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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可以区分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可以上市交易。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受到很大的限制,《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其次,还要看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1、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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