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5、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二、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三、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四、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五、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全部3个回答 >提取过公积金还能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贷款吗?
146****2926 | 2019-06-05 22:39:17-
135****2960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1、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
所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对贷款信息有不确定因素考虑,可以在办理贷款前,先到当地银行详细咨询了解。 2019-06-05 22:39:31 -
153****2826 如下:
1、如果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2、但是,如果您爱人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您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少6成。
3、根据上述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4、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2019-06-05 22:39:27 -
154****2708 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办理委托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具体办理事宜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仅限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办理。
二、办理方式:
1、网上下载打印《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委托书》一式三份。下载方式:百度登录“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打开网页右侧“公积金查询”——打开网页的左侧“业务表格下载”——选择下载后打印。
2、携带身份证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委托书》,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书。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一同前去办理。
三、办理地点: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个管理部任选。
(1)邯山区管理部:邯郸市滏园街1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上午8:30-12:00
(2)丛台区管理部:邯郸市滏园街1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上午8:30-12:00
(3)复兴区管理部:邯郸市人民西路47号建设银行铁西支行一楼营业大厅 上午9:00-12:00
(4)经济开发区管理部: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二层 上午8:00-12:00
(5)冀南新区管理部:邯郸市电厂路与107国道交汇处西南角建行冀南新区支行一楼营业大厅 上午9:00-12:00
五个管理部下午工作时间:
6月1日-9月30日 下午2:30-4:30
10月1日-5月31日 下午1:30-4:30
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委托书》样表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委托书
编号:
委托人一(借款人): 甲方
委托人二(借款人配偶): 乙方
受托人: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丙方
一、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按有关规定从甲方、乙方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罚息。委托期限自本申请开始执行至甲方全部贷款还清为止。
二、甲方、乙方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应还贷款本息及罚息。
三、本委托书签署后,丙方优先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甲方账户资金不足以归还贷款全额本息及罚息时,从乙方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贷款全额本息及罚息;当甲方、乙方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各自余额都不足以扣划贷款全额本息及罚息时,丙方从办理贷款时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账户中扣划贷款全额本息及罚息。
四、甲方委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
单位账号:
个人账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五、乙方委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
单位账号:
个人账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六、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足时,丙方不予操作逐月提取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
七、委托人应及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偿还贷款的银行账户余额,掌握公积金账户余额及银行账户是否能够足额偿还每月贷款还款额。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产生逾期的,逾期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八、委托人变更还款银行账户、联系电话或提前终止按月提取还贷等事项的,须提前告知丙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委托人没有及时变更相应信息或账户被冻结,造成委托提取还贷不能正常操作等情况,导致产生贷款逾期或公积金错误提取等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两方承担。
九、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还款计划发生变化时,丙方将按委托人新的还款额度计算,不在另行通知。
十、本委托书在甲乙方签字,丙方办理完毕后次月生效。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次月本委托自动终止。
十一、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委托有效期内,如有变更,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 2019-06-05 22: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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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积金提现以后,可以再用公积金来贷款。果你还正常交存公积金就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并且提取公积金用于买房还贷必须先还已有的公积金贷款。如公积金贷款不会考虑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有没有钱,只要你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个前提是你目前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一次只能贷一笔,还清后才能进行第二笔的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近12个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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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积金提现以后,可以再用公积金来贷款。果你还正常交存公积金就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并且提取公积金用于买房还贷必须先还已有的公积金贷款。如公积金贷款不会考虑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有没有钱,只要你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个前提是你目前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一次只能贷一笔,还清后才能进行第二笔的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近12个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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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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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积金提取条件跟公积金使用情景有关,而非跟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解释原因如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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