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产权或者有产权但将车库赠与了购房人,那么你购买后也是有风险的,一旦与购房人发生使用纠纷,你将可能落地一场空。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全部4个回答 >商品房车库有分摊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8****7095 | 2019-05-30 13:52:46-
155****1901 1、购房建筑面积(即开发商自称的销售面积)≠使用面积。
作为购房者,你要分摊小区内公用建筑的面积。
2、具体来说,购房面积(单元房内的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用建筑的面积
3、应分摊的公用建筑的面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面积+单元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019-05-30 13:55:47 -
147****0666 汽车库是独立出售的话,一层公用建筑面积(含楼梯间面积)和上面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面积由本楼的全体业主(包含本楼车库的业主)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按照比例分摊。
一般情况是这样,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不仅仅是楼梯间是公用建筑面积,还有其他的部分比如外墙半墙,公共走道都是。
还有得看你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约定分摊的,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定的了。也就是上面所述。
补充一下,是整幢建筑的业主分摊整幢楼的公共面积,不是一楼只分摊一楼的,二楼分摊一二楼的。 2019-05-30 13:54:49 -
143****7829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2019-05-30 13:54:28 -
138****9469 开发商将有独立使用空间且已出售的机动车车库计入公摊面积是不正确的。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如何计算公摊建筑面积呢?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规则》的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其中: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两积之和,得到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鉴于公摊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比较复杂,建议你请专业人士帮助。 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难以核实实测面积(特别是公摊面积)的特点,将不应纳入公摊面积的项目纳入公摊面积,从而达到让购房者多交房款的目的。 2019-05-30 13:54:11 -
153****2581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楼服务的设备的。
针对车位公摊面积的大小,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
通常一个车位的实际面积只有十二三平米,但是合同中标明的面积都为30至35平米。这是因为开发商把地下车库的通道、拐角等面积公摊计入其内,如果双车道可能会大些。
在做建设项目投资测算的时候一般一个车位算30-40平方左右,你这个车库公摊肯定有问题。 2019-05-30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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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开发商将有独立使用空间且已出售的机动车车库计入公摊面积是不正确的。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如何计算公摊建筑面积呢?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规则》的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其中: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两积之和,得到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鉴于公摊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比较复杂,建议你请专业人士帮助。 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难以核实实测面积(特别是公摊面积)的特点,将不应纳入公摊面积的项目纳入公摊面积,从而达到让购房者多交房款的目的。 在此,缘分问问提醒,1.在购房时了解一下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掌握一些与公摊面积有关的基本知识。2.购房者拿到房屋钥匙后,若怀疑开发商提供的面积数据,可以委托其他具有房屋测量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重新测量。测绘费用相对于单个购房者来说是金额较大的,但如果业主集体委托,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很少。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建议业主联合起来委托测绘。3.要是开发商把不应摊的面积算入公摊面积,协商不成时,购房者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当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仲裁处理,就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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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公摊面积如何区分?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怎么摊?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如何摊才算合理?目前有一个可以用来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楼公摊系数。住宅楼公摊系数计算方法为: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然后用各单元参加公摊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摊面积。其中,需要公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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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车位没有产权吗?1、从出让土地到造好房子一般要三到五年时间,对于住宅用地,出让年限**长也就是70年,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会少于70年。2、地下车位,从物权法出台到现在,为了个人(业主)的利益,除非有约定,否则,地下车位就是作为配套设施一同出售给业主的。3、假如已有约定,那么地下车位不作为附属设施的话,那如果开发方要卖70年也是合法的。二、没有产权的车位如何交易?1、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2、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综上所述,地下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如果你想出卖车位的话,由于没有产权也只能进行转让。所以,对于没有产权的车位,我们在交易的时候要注意的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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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初的约定,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条款,毕竟车库现在大家都是很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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