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全部4个回答 >房产证担保有风险吗?房产证担保有哪些风险啊?
146****7896 | 2019-05-30 11:32:03-
134****9689 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
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笼资金,在未经银行同意且没有告知购房者该房源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就对该房源进行出售,这种重复的交易给房屋权属登记带来隐患。
2、多方利益冲突。利益冲突风险往往发生在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多方的情况下。比如开发商将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抵押人,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房屋的归属问题处理起来将会错综复杂,轻则延误购房者收房,重则购房者所购房屋产权遭遇转移。
3、退房难。开发商恶意隐瞒抵押情况,要么是补办解押手续,继续完成房产交易,要么是支付违约金,同意购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况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维权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2019-05-30 11:32:38 -
147****7165 为他人办理贷款拿自己的房子抵押,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明确: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此时,就存在因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所有权人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情况。虽然房屋所有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自己房屋被优先受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却无从保障,除非在房屋所有权人在为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前,先行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或者保证(**好是连带保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9-05-30 11:32:32 -
136****4945 你的房子作担保经济损失不确定,但肯定是有风险。如果那个人是债务或者贷款抵押,如果他到时偿还不上,就要拍卖你的房子,这就是风险了。就看你这个朋友值不值得相信。 2019-05-30 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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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36 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
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笼资金,在未经银行同意且没有告知购房者该房源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就对该房源进行出售,这种重复的交易给房屋权属登记带来隐患。
2、多方利益冲突。利益冲突风险往往发生在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多方的情况下。比如开发商将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抵押人,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房屋的归属问题处理起来将会错综复杂,轻则延误购房者收房,重则购房者所购房屋产权遭遇转移。
3、退房难。开发商恶意隐瞒抵押情况,要么是补办解押手续,继续完成房产交易,要么是支付违约金,同意购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况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维权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2019-05-30 1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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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同意为朋友的债务作担保,那么你们将是这笔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人,在你朋友无力偿还生意欠款的时候,你就应当在抵押的范围内替你朋友偿还生意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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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抵押担保的主要风险在于逾期二、逾期后主贷人征信不良,担保人的征信也会不良三、多次催缴未果的,银行会拍卖抵押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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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证是抵押的对方是谁,如果是个人与个人抵押的话,则你需要明白的是,房产证抵押不等于房产抵押。因此在房产证抵押时一定要签定一份《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做才能合理地保证双方权益,另外这样做还有几个好处:其一可以了解此房产有没有抵押给别人;其二做了抵押登记后,该房产就不能买卖;其三如果发生纠纷,该房产又被抵押给多人,拍卖后有抵押登记的可以先受偿(如果都有登记,则按借款时间先后顺序受偿)。这样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大限度的保障。制作假的房屋产权证,则主要是为了用假证去作抵押,以骗取债权人的信任和钱财。比如,此次被发现的一起制作假产权证事件中,一名男子因欠人家一笔工程款没有还清,便根据原来自己家里已经卖掉的一套房产情况,制作了一本假的房屋产权证抵押给了债权人。眼看还债的期限就要到来,有所警惕的债权人到市产权市场处档案馆查阅资料,这才发现这份产权证是假的。而另一起造假事件中的当事人赵某用朋友的一份产权证作抵押,向姜某借了3万元。随着还款日期的来临,姜某觉得有必要到产权市场处档案馆查验一下。档案馆工作人员经查阅资料后发现,档案里的产权人与赵某作抵押的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并不一致,从而证明赵所提供的是假产权证。房产部门人士指出,随着市民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用房屋产权证进行抵押的情况越来越多,制作假产权证的事件也随之增多。所以,市民在遇到有人用房屋产权证向自己借钱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到房产部门查阅房产档案。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的重要信息,以防遭人盗用和“克隆”;有借款给别人时时,应不为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能单凭房屋产权证明和嫌疑人一面之词就轻易签订借款合同,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登门了解房主的情况,同时要核实房产证的真假以及借款人是否为房地产权利人;银行信贷人员应加强贷前调查,尤其要对贷款人的真实身份进行严格审查,不仅核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证等项目,还要核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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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责任如下: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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