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1、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针对产权年限的问题研究一番,其实“4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2、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四环中心线以内,按指导价40%补交。四环路中心线以外,按指导价60%补交。3、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购房者应首先确定楼盘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备基本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五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租土地。4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1、房子永远都是你的,40年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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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308 | 2019-05-27 09:06:44-
156****9781 屋产权年限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对于不明白的人这就成了一个问题,所以明白房屋产权年限到底是什么意思,有几种,产权到期之后怎么办,是非常重要的。
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有: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会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 2019-05-27 09:07:01 -
141****2868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5-27 09: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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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条消息震惊房地产市场。
浙江温州**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
温州现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
据报道,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
很多人可能有点纳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七十年吗?怎么变成了二十年?的确,我国民用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期限通常是七十年,在1990年代初通过立法全国推行,温州的二十年产权房是地方政府灵活施行政策的产物。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高为七十年。
1990年代初期,浙江民营经济已经开始蓬勃发展,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在不超过居住用地**高年限七十年的前提下,按二十年到七十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物权法虽规定自动续期,但细节有待明确
当然,对于七十年的产权房来说,现在离到期还有时间,但既然不是永久产权房,终究还是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写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非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无偿续期)。
从这个角度讲,法律上存在模糊空间,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是多少都没有明确。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当地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为此,温州市采取了续费政策,也就是续缴土地出让金。根据相关政策,有户主需要续缴几十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约为房价的三分之一。
“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与地方政府向开放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收取出让金的做法比较类似。 2019-05-27 09: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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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年产权房跟小产权没有关系,凡是被冠称为小产权的,都是违法的,是某些乡村大队或者产业园区用国家不允许出售的土地按住宅出售给用户的,是没有合法房产证的。40年产权房是大产权,是有合法销售手续的,住户也能取得合法产权证。 2、国家为什么会有40、50、70年产权房的区别呢,这是由土地功能划分决定的,就是说,国家先规划好某块地,到底是做住宅用还是盖商场,还是盖写字楼,这是政府先确定好的,然后把这块地放到土地交易市场,卖给开发商。而根据目前国家规定,规划成住宅的地都是70年产权,规划成写字楼和酒店就50年,规划成商场的话是40年。 所以,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决定他拿的地是多少年年限。拿到商场地块,就是40年年限,拿到写字楼地块,就是50年年限。 但为什么写字楼和商场能被开发商当做住宅来卖呢?这是因为我国住宅市场比较火爆,很多开发商看到住宅卖得好,就把自己手里的商场或者写字楼地块擅自修改建筑标准,按照住宅的模样和功能来建,然后充作住宅卖给购房者,购房者拿到手里房产证之后,就能看到自己买的到底是什么了,房产证不会骗人,上面是商场就是商场,是公建就是公建,是酒店就是酒店。 这也就是,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4、50年产权房子不能落户的原因,因为它根本不是住宅,当然不能落户。 3、为什么买40年产权房的人会小心许多? 这个问题答案有几个方面,第一,40年产权房子很有可能是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也就是说,可能比民宅多上一倍。这牵扯到居住成本,购房人不能不小心,有个别项目能做到民用标准,也是因为跟政府关系好,或者背景雄厚。而且在规划中,这种房子没有燃气,除非开发商有特硬的背景,否则很难见到燃气。 第二,40年产权房不能落户,这对有孩子上学需要或者落户需要的购房者来说,不能不考虑。 第三,40年产权房物业费高。 第四,40年产权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是为了应付政府规划,你想,如果把个商场改造成住宅的话,难免会一层N多户,这样的话,虽然面积和民宅相等,但密度太高,居住氛围和品质就下降了。 第五,40年产权房使用率低,一般民宅面积使用率能达到80%,而40年产权房因为公摊大,使用率能达到65%就不错了。 4、为何商业产权房均价低于住宅呢? 你说的赔率的事我不清楚,但假定赔率的事是真的,那么,这个赔率也跟房屋价值并不完全成正比。 如果是正常商业,就是说严格按照规划建造的,不存在开发商私自修改规划的情况,那么,房屋价值比较纯粹,就是商业和投资价值,你也可以按照纯商业或者纯写字楼的价值去衡量它。比如国贸三期,金融街,现在租金和写字楼价格都在一路上涨,比住宅只高不低。 但是,你说的这种40年产权的商业房是被改成住宅的,也就是说,它产权性质为商业,却实际承担住宅的功能。是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类型。按商业看呢,它面积偏小,办公功能大部分缺失,不如人家真正的写字楼,作为住宅看呢,他又有我刚才在第3点说的5大问题,居住功能也有很大缺失。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该房屋在市场上的保值增值。我就曾经见过人家同样花100万,宁可买80年代盖的老房子,也不愿意买2000年以后盖的商住房,就为了燃气问题。 5、如果国家收回土地,赔偿的话,不管赔率是多少,都只可能按照当时的价格,不可能按照你购置时候的价格,在通货膨胀这么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按照你购置时价格赔,估计很多人要暴动了,不过你说的这种赔偿方案目前还没有出台,也没有相关具体规定,目前都是民间的瞎猜。 6、如果产权人死亡,而此房屋已经超过40年产权,但有续约的,该房屋是否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参与遗产继承。这个理论上讲是成立的,因为你拥有它的产权,产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具体实施政策还未出台。 7、40年产权房到期后,需要交纳多少钱,为所谓的续约? 这个我也很想知道,但并没有政策出台。不过中介有些说法可以借鉴,就是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可能比住宅高一点,但他们这么说是不完全的,主要为了推销房子,国家还没有完善的条文。不过应该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多买商业房当住宅的人呢,到时候国家肯定会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续约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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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房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进去续期,因为在我国土地永远都归属于国家所有,人们购买房屋只是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对于房屋所属建筑所在的土地只有相应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需要续期,并且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到期之后,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回收。目前我国市面上所流通的房屋,住宅的年限是70年,而公寓类型的时间是40年。无论是40年还是70年,都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日期开始进行计算,特别是购买的二手房时间会更短,所以在购房之前要对房屋的产权时间进行调查,尽可能的选择产权时间比较长的房屋。而且公寓性质的房子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标准会高于普通的民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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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办理完毕房产证,产权永远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的40年,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依据物权法149条的规定,业主可以申请续期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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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到期之后是可以续期的,但是不能够自动续期,因为按照国家现在的规定,只有住宅建设用地在到期之后才能够自动续期公寓,一般都是非住宅用地,在使用期到了之后,要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看当时国家对于该土地是否需要进行回收,回收的话会对购房人给予一定的补贴,不打算回收的话,按照相应的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40年的公寓,一般都是综合用地或者是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的,建造公寓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到购房者手上真正的使用年限可能也只有三十五六年,如果是打算用来投资的话,公寓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因为面临后续的费用会比较多,加上一些交易的费用,可能不如住宅要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