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不过户房产还是属于原房主的,所以会有风险。 风险一——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风险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风险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风险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风险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风险六——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
全部5个回答 >买房没过户产权归卖方吗?买房没过户会有什么风险?
146****7809 | 2019-05-22 20:35:41-
143****7493 如果登记你父母的名字,这房子以后会不会给你,若是给你,有三种方式,一种是买卖,要看满不满五年,你是否唯一住房,以后首套房契税优惠不知道还会不会存在.有可能比现在的政策还会更多.第二种是赠予,这个已知税费是5%-6%,2%赠与公证费,4%或3%是契税.第三种是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2%公证费,其它税费免.不排除以后可能会征收遗产税的可能. 2019-05-22 20: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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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751 买房不过户风险大 房产交易需谨慎
买房一定不能忘记过户,否则就会面临以下风险:
1、 房屋遭恶意出售:房价变动向来比较大,也许卖家今天以5万卖给你后,房子涨价了,他觉得自己亏了,趁着还没办过户,明天就以8万卖给了别人,所以买了房就要抓紧时间过户。
2、 房屋遭法院查封:在房屋买卖中,卖家因为债务纠纷担心房屋被国家机关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的情形并不少见,因此你很可能才交完钱,房子就被查封,**后陷入钱房两空的局面,所以只有尽快办理过户,让房子真正变成你的,才不会被卖家所牵连。
3、 房屋无权处分:没有办理过户,房子就不算是你的,你自然就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除非你从没打算转让房屋,不然就跟白花钱没什么区别。
总而言之,买房千万要记得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2019-05-22 20:36:38 -
145****3429 一、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1、买卖合同公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核心交易。
2、委托公证
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核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3、贷款合同公证
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4、赠与公证
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核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二、买房只公证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1、交易不成功
如果交易双方为了逃避营业税,选择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卖方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也不一定会将房子判给买方。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房屋产权所有人如果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原因,使得房子被查封、抵押,买方一旦购买,那就将承担很大风险,即便房子已经进行了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如果在做公证时,房屋的共有人不在场,之后就会产生共有人以不知情为理由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话,即使房子已经做了公证,也是无效的。
4、拿不到产权证
购房者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那就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一旦房子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就会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2019-05-22 20:36:23 -
151****6170 买房子不过户房产还是属于原房主的,所以会有风险。
风险一——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风险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风险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风险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风险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风险六——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 2019-05-22 20:36:16 -
135****5932 你好,房屋产权的实际获取与否关键是体现在产权证上的,否则即使购房者付了全款甚至已经入住了,在法律上仍不能算已经取得了产权。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即使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购房款,并已住进购买房屋,如果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房屋遭法院查封
在签约付款至房产过户期间,如果卖方有债务等其他纠纷引起诉讼,债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房屋可能会到法院申请查封、保全,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甚至有被法院执行,导致购房者有钱房两空的风险。
应对措施:由于此原因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的情形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并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仍未能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风险二: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购房资格、贷款政策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政策都不是买卖双方能控制的。一项新政的出台,很可能导致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原约定的贷款条件,或者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税费数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费承担产生争议。新政的实施点,一般以网签时间为准。而决定长期不办理过户的当事人,签约后也不会去立即办理网签,一旦这期间出现影响交易的新政,后续麻烦就大了。
应对措施:购房者应该及时办理网签、过户,如果不过户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如因政策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房屋的处理方法。
风险三:房屋遭恶意出售
在部分城市房屋价格上涨较快,一旦房屋产权人感觉自己卖亏了,就有可能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应对措施:如果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房屋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产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并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那么购房者只能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四:房屋无权处分
如果房屋没有完成过户,在法律上房屋仍属于出售方,购房者无权对房屋进行抵押、出售、出租、落户等行为。一旦遇到基金情况,购房者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对生活影响巨大。
应对措施:为了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需要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多方了解和留意,一份规范的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在取得产权证前,**好不要交全款,款项交得越少,风险越小。
2019-05-22 2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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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产权还是属于原来房主二手房过户流程:1、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2、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3、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4、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5、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6、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7、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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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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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房屋遭法院查封在签约付款至房产过户期间,如果卖方有债务等其他纠纷引起诉讼,债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房屋可能会到法院申请查封、保全,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甚至有被法院执行,导致购房者有钱房两空的风险。应对措施:由于此原因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的情形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并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仍未能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风险二:政策变化的风险近年来购房资格、贷款政策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政策都不是买卖双方能控制的。一项新政的出台,很可能导致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原约定的贷款条件,或者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税费数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费承担产生争议。新政的实施点,一般以网签时间为准。而决定长期不办理过户的当事人,签约后也不会去立即办理网签,一旦这期间出现影响交易的新政,后续麻烦就大了。应对措施:购房者应该及时办理网签、过户,如果不过户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如因政策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房屋的处理方法。风险三:房屋遭恶意出售在部分城市房屋价格上涨较快,一旦房屋产权人感觉自己卖亏了,就有可能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应对措施:如果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房屋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产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并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那么购房者只能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风险四:房屋无权处分如果房屋没有完成过户,在法律上房屋仍属于出售方,购房者无权对房屋进行抵押、出售、出租、落户等行为。一旦遇到基金情况,购房者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对生活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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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卖房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约定违约金,也没交定金,那就双方协商违约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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