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不能改成商业用房。但是在:1、国家征收、征用后,改变用途为商业用房;2、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用途的改变。
全部3个回答 >谁知道?农村住房改成商业用房怎么弄?
158****2045 | 2019-05-19 1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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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276 一般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不能改成商业用房。但是在:1、国家征收、征用后,改变用途为商业用房;2、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用途的改变。 2019-05-19 11: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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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000 1、与农村土地所有人协商达成土地补偿协议,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所有权转移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到规划、房产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及缴费。
2、土地所有权不变,与所有者协议,开发小产权房。 2019-05-19 11:15:31 -
132****4120 民用住宅是不可以转成商业用房的,除非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楼房外墙属于共用部分,全体业主对整栋楼外墙享有共有权,依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住房性质改变的条件和司法解释
1、“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认定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前提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09年**高人民法院通过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进行了解释,即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2、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专有部分是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或利用上的独立性或能够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而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则包括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的或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以外的道路、绿地,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对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即使业主对其专有部分行使权利,也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上述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 2019-05-19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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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不能改成商业用房。但是在:1、国家征收、征用后,改变用途为商业用房;2、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用途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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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公司的一贯做法,开始装修之前,首先对卫生间等部位进行“养水”试验,主要目的是检验房子本身的质量,“如果房子的质量有问题,即便将来装修了,也很容易漏水。到时,究竟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是我们装修公司的问题,责任很难认定。所以在我们装修之前,首先通过‘养水’试验来‘验房’,如果房子本身存在问题,可以让开发商负责维修。”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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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一、土地性质不一样,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70年。要改肯定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二、如果规划是单独的商业,要从控规改起,再改详规。 如果是商住混合用地,一定要满足住宅的日照要求(大寒日连续日照1~2小时),才有可能改住宅。(因为商业在规划时是不用考虑采光日照的) 现在要改规划,都要公示,有的甚至要相关老百姓签字同意,老百姓没意见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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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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