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车库与无产权车库主要有三种区别:1.拆迁补偿有区别: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但是有产权车库补偿要高于无产权车库。2.交易方式有区别: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3.拥有的权力有区别:有无产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可否买卖,同时对车位是否享有相应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有产权的车库固然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
全部3个回答 >没有产权的车库能买吗?买没产权的车库要注意什么?
146****2143 | 2019-05-14 13:36:13-
137****6826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2019-05-14 13:37:10 -
131****7506 首先,现在的实践中,地下车库一般都不能办理产权证,但是购买没有产证的车库有一定风险,建议在购买时与开发商签订类似车位转让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参考: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前款所称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之规定,车位、车库是可以由建设单位予以出售,且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2019-05-14 13:36:58 -
152****3469 购买没有产权的车库要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产权的车位,是否有使用权证
2、车位使用权20年,现在还剩多长时间 2019-05-14 13: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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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产权登记,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专家在此提醒,无论交易一手车位还是二手车位,**核心的问题在于关注车位原始产权到底归谁所有。买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明晰以后才能够确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购买的风险,以及购买人签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 另外关于没有产权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那就是人防工程车位。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在战争时会被防空部门统一管理,有可能当时不作私人停车位用途。人防工程车位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在战争发生的时候,就要无条件地把这个车位交出来给有关的防空管理部门统一支配。因而,购买车位时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细则看是否明确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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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按照规划所修建的车位、车库,在权利归属上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将车位使用权出售给你(实际上属于出租)不违法。实践中开发商出具的一般均为加盖公章的收据,该收据属于业主付款的证明凭据。只要签订了书面协议,且有车位款收据,一般也不会存在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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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车位有两种:有产权的和没产权的。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产权,也能国土证。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产权的车位,都是政府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所以说,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也不好断言它究竟是好是坏。无外乎以后会有两种情况:1、多年以后,一直没有特殊情况,政府不使用,有产权和无产权,在使用上无任何区别;2、多年以后,政府有特殊情况,要使用了,收走。这种情况应该几率很小的。哦,还有一点,有产权的车位,是把业主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拿到房管局备案,所以有产权证,这个交易得到了政府的保护。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而没有产权的车位,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私下交易,不关房管局的事。没有监管。所以买家要把眼睛擦亮点。因为协议是由开发商写的,条款肯定会倾向于开发商自己。看清楚一点再签,也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骗你,但至少要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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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三种情形一、开发商自己投资建设拥有完全产权二、业主分摊建设费用按比例共有产权三、按《防空法》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 与上述三种情形相对应车位的处分方式也有所不同开发商拥有完全产权的可售可租业主共有者其使用方式、收费标准和收入去向由业主大会决定人防工事国家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 这需要看你哥们车库的来源,根据不同情形处理方式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