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按照规划所修建的车位、车库,在权利归属上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将车位使用权出售给你(实际上属于出租)不违法。实践中开发商出具的一般均为加盖公章的收据,该收据属于业主付款的证明凭据。只要签订了书面协议,且有车位款收据,一般也不会存在遗留问题。
全部3个回答 >没有产权的车库能买吗?
158****1566 | 2017-03-17 11:23:38-
148****9762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产权登记,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专家在此提醒,无论交易一手车位还是二手车位,**核心的问题在于关注车位原始产权到底归谁所有。买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明晰以后才能够确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购买的风险,以及购买人签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
另外关于没有产权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那就是人防工程车位。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在战争时会被防空部门统一管理,有可能当时不作私人停车位用途。人防工程车位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在战争发生的时候,就要无条件地把这个车位交出来给有关的防空管理部门统一支配。因而,购买车位时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细则看是否明确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 2017-03-17 11:26:24 -
152****7660 依据《物权法》74条的规定:
开发商按照规划所修建的车位、车库,在权利归属上属于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将车位使用权出售给你(实际上属于出租)不违法。
实践中开发商出具的一般均为加盖公章的收据,该收据属于业主付款的证明凭据。
只要签订了书面协议,且有车位款收据,一般也不会存在遗留问题。 2017-03-17 11:25:19 -
144****6690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2017-03-17 1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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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车位有两种:有产权的和没产权的。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产权,也能国土证。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产权的车位,都是政府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所以说,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也不好断言它究竟是好是坏。无外乎以后会有两种情况:1、多年以后,一直没有特殊情况,政府不使用,有产权和无产权,在使用上无任何区别;2、多年以后,政府有特殊情况,要使用了,收走。这种情况应该几率很小的。哦,还有一点,有产权的车位,是把业主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拿到房管局备案,所以有产权证,这个交易得到了政府的保护。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而没有产权的车位,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私下交易,不关房管局的事。没有监管。所以买家要把眼睛擦亮点。因为协议是由开发商写的,条款肯定会倾向于开发商自己。看清楚一点再签,也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骗你,但至少要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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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权车库与无产权车库主要有三种区别:1.拆迁补偿有区别: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但是有产权车库补偿要高于无产权车库。2.交易方式有区别: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3.拥有的权力有区别:有无产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可否买卖,同时对车位是否享有相应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有产权的车库固然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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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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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能买吗一、无产权的地下室是不能买卖的,购买没有产权的地下室,意味着购房者可能要承担无产权、无法二次交易以及拆迁不能获得补偿等风险。二、开发商对地下室没有预售许可证或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销售的。房屋面积、价格、坐落、位置等都是销售协议的基本条款,应当约定明确,否则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对购房人不利。三、如果开发商是把车库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独立开来的,就单独的车库买卖而言,开发商应当拥有车库的权,双方买卖的车库是可以办理产权证,否则该车库不能作为买卖的标的,因为按照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禁止转让。四、因此只要在车库买卖合同中写明了是出售车库权,而实际上该车库并没有产权,该合同内容应当属于无效。五、但是如果合同中只是写明由你使用车库,并支付使用费,则该车库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车库使用权是否是开发商的,如果车库已经进入业主公摊面积,则归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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