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是不需要开单身证明的。。。因为办理房产证,没有规定需要单身或双身才能办理,只要符何办理房产证的手续的,都可以 办理。如果是购的产品房,房产证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你只要配合就可以了。
全部5个回答 >办理房产证需要单身证明吗
133****5169 | 2019-05-10 07:54:18-
152****5373 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单身证明) 2019-05-10 07: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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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801 真没听说过呀,办房产证要单身证明???买房倒 需要,就是要开的话也简单呀,有标准版本呀,单位或者所属街道办事处盖个章不完了嘛。
2019-05-10 07:57:49 -
155****4027 办理房产证时是需要提供无婚姻记录(单身证明)的。
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资料(仅指未婚):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7、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2019-05-10 0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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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证书》;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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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出具单身证明了。因为自2015年起,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参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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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一、无房证明是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局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二、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起,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局的。不同城市的房管局要求和政策不一样,一般开局无房证明需要手续费15-40元不等,具体收费以当地房管局的政策为准。三、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局一份的。四、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1,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理的时间受到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多少的影响,但都是当时办结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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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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