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将收回的。如果盖了房子的宅基地就是永久的了。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全部3个回答 >农村住房多少年产权呢?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138****4801 | 2019-04-23 23:13:46-
141****5346 农村的宅基地是永久的,可以传给下一代,但是不能买卖。商住房是70年,底商等商业用房40年。 2019-04-23 23: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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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144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你没有办理你名字房产证,住多少年这房子,住房产权和你都是无关的。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19-04-23 23:14:30 -
142****1841 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土地个人使用,宅基地使用年限为终生,转让和继承都受限制,拆迁征用有补偿。有70年产权的是城市的商品房。 2019-04-23 23: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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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781 您好: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019-04-23 23:14:20 -
138****8914 1. 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3.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2019-04-23 2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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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七十年的房产’,意思是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自动续期,不会没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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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以后可以随时重新审批,即便是以后称之为不动产,但是具体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用不着提产权,至于房子是和宅基地使用权保持一致的,也用不着分开说,一方面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政府收回宅基地,房子就要放弃了,另一方面房子的使用寿命到了,不拆也得拆,谈不上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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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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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果符合当时的城镇规划,且不是危房的,可以申请延期,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缴纳一定土地出让金后可以继续使用。关键点在于,只要40年后你房子哪里没有被国家征用和被拆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是再交一次钱,相当于你租了40年的使用权,土地属于国家。如果拆迁,国家会按建筑成本补偿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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