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目前哪些情况仍可以算为首套房呢?据中原地产了解,目前北京各银行在贷款中执行的主要原则依然是贷款征信系统查询,而产权系统、银行征信系统、民政系统目前并没有联网。对此,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专业人士给出了总结。 1.全款购住房再贷款购房。 目前全款购房的业主包括之前已经有一套比如公房等需要再置业的比例非常高,但是这部分人群暂时因为银行系统并未和建委产权系统联网,暂时依然可以以第一套房贷款。 2.婚前一方有房婚后再买房。 只有提供房产证时间早于结婚证时间的,可以计算为婚前财产,部分银行依然可以按照第一套原则贷款。 3.夫妻离异无房一方再买房。 无房一方可以提供离婚判决书及房产被更名的记录,再买房就可以计算为第一套贷款。 4.贷款买房出售后再买。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大部分是以贷为基础,部分银行只要提供之前贷款房屋的出售证明,依然可以享受第一套待遇。这一措施也和银监会之前的无房户优惠吻合。
全部3个回答 >公房算首套房吗? 现住无产权公房,再购商品房算不算二套房啊?
131****8939 | 2019-04-22 14: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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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264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2019-04-22 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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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611 不算,公有住房产权没有私有化,房产还是属于公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不算拥有房屋产权,所以再购商品房算首套房。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无产权公房登记在单位名下,自然不会有你的产权信息。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019-04-22 14:11:59 -
141****3320
12月22日,国务院对外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得以明确。
具体而言,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为定额扣除,扣除额度分别为1000元/月、400元/月或3600元/年、1000元/月、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2000元/月;大病医疗为据实抵扣,每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8万元/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全年抵扣额度=月度额度×12。
这个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办法》指出,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人群不同的实际负担,进行差异化的扣除。继10月份个税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优化税率结构之后,2019年1月1日专项附加扣除的正式落地,有相应支出的纳税人将迎来第二波减税红利,个税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对于在大城市发展的年轻人,住房租金等专项抵扣将带来普遍的减税;对于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或房租支出的青壮年人群,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后,个税扣除标准将提至9000元/月甚至更高。
2019-04-22 14: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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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首套房。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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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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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公有住房产权没有私有化,房产还是属于公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不算拥有房屋产权,所以再购商品房算首套房。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无产权公房登记在单位名下,自然不会有你的产权信息。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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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不算有一套房子!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优惠!而且这个首套政策是以个人为单位的,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也就是说,你外地的商品房是你的名字买的,这次以你妻子的名义再买房子也算首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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