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物业政府是可以管的。一般来说小区没有物业有两种解决方法,1.业主自行管理。2.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用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业主委员会与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小区规模较大,设备、设施复杂,业主人数众多,意见难以统一,所以**好是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选定物业管理公司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更为容易解决问题。但是对于小区比较小的地方来说,是可以去找当地政府的物业部门,比如当地的街道、区级物业办公室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后,可以由区级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导业主在社会上公开招标物业公司来管理。也可以委托社区管理。或者是业主可以协商并组织,自行进行物业管理。
小区没物业政府管吗?应该怎么办呢?
131****6764 | 2019-04-18 19:34:58-
152****1391 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的合同来约束。如果物业侵犯业主的权益了,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019-04-18 19: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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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196 物业公司这样走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当然具体原因我们并不知道)。通过这件事情很想让大家了解一个物业公司并不是只管大家每天看得到的事情。长年累月许多大家看不到的事情,物业公司一直都在做着。例如:小区业主生活用水的二次供水工作(市政管网水压力只能负责6层楼以下供水),小区内这些供水设备一般都有备份,关键是哪怕是备份设备也必须365天*24小时完好。为了维护这些设备您说物业公司容易么?小区供电系统维护,目前进入小区的电力供应,北京市供电局(外地根据情况而定)只负责小区变配电(或者∏派接室)以上线路和设备部分的维修保养。其他部分完全由物业公司专业人员维修维护,且必须是24小时*365天不得间断。消防设备监控,排水系统维护维修,等等……不一而足。
从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案例,业主状告物业公司如何如何不作为,罗列出许多罪名,但是**后根本的、要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大部分案例都是为了极个别业主的私利,而损失了大多数业主的权利。而有些媒体为了小集团的利益对这种情况进行推波助澜的报道则更加令人痛心疾首,因为这些报道掩盖了小部分人不可告人的贪欲私利目的。正义的、关乎大多数业主利益的权利就这样被搁置或者延误了,受损的是大家,得利的是小部分业主和那些本来不出名或者根本就不合法的所谓媒体。 2019-04-18 19:35:26 -
153****0531 找所在社区试试吧~ 2019-04-18 1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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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679 联名向所属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申请财政补贴,招聘物业公司。
当然小区有没有物业管理,是本小区业主自己决定的。
你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招聘物业公司管理,或自管。
享受物业管理就要交物业管理费,只要费用核实划算,就会有人来提供服务。 2019-04-18 19:35:18 -
134****3475 没有物业的小区,一般情况为拆迁安置小区,安置小区都是由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的,那就是有事找居委会;如果是商品房,那就必须有物管的。
私榙乱建的现像那是房管局的事,到县房管局去投诉其改变房屋结构,关于路灯等设施、设备维修的事,**好是自己成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或由业委会自行管理,维修费从则从物业费或管理费里进行支出。 2019-04-18 19: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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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论有没有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产权人(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 2.无论有没有物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 3.没有物业的老小区,产权人(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1)去找房子原先的产权单位,申请房屋维修基金。(2)无法找到原产权单位的,可以通过找原产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区的房管部门联系维修事宜。(3)如果原产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区的房管部门都推诿不管此事,可以通过占有或支配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产权人的集资费用来维修。(4)如果集资不到位,集资过程缓慢,你如果不及时解决维修问题,就会影响你的生活的情况下(例如屋顶漏水,你伤不起也等不起),你只好自己掏钱维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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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省会城市是需要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定的年限,才可以买房,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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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真的真的真的不会管。因为本来就不归工商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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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不绑定对你不利呀哥们。自交房后物业费就由业主缴纳了,你没签订合同一样要交纳。你还没有凭证,将来因为物业服务问题向起诉或者协商减免都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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