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分为不同种的类型有一些是有产权的,有一些是没有产权的,具体就是以下的,这几种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先和开发商咨询清楚,如果不能够办理产权证的话,则代表没有产权,也就不能够出售。1、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如果在买卖合同当中,开发商并没有写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就无法办理产权,收益也应当归于业主按份共有。2、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因为已经纳入到公摊的面积当中,相当于已经把地下停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一个业主身上再次出售,相当于是重复收钱,这种车位办不了产权证,而且产权归属于业主所有,严格来说业主只需要交管理费就能够使用。3、人防工程建造的地下人防工程是可以改造成为地下停车位的,但不能够办理房产证,只能够通过租赁的形式使用,最长时间为20年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4、产权车位可以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有规定吗?
133****7070 | 2019-04-17 17:42:11-
154****1911 在判断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时,首先应明确几个判断标准:
1、合同是否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
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3、是否是人防工程改造车库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在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统一由国家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此时如该地下车库为人贩工程改造的车库,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对自己投资建设的车库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019-04-17 17:42:49 -
143****3402 地下出库有产权证的。
住建部和国土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及“规范办理停车场产权手续”“停车场权利人可以依法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提出:“对已有和在建地下空间进行分类和信息收集,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地下车库、商铺等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特定空间”是列入其中的不动产单元。
2019-04-17 17:42:40 -
136****2973 可以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9-04-17 17: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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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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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答
有些地下车位是有产权的,但有些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只能够通过出租的形式获取车位的使用权,而没有车位的所有权,因此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还是要了解一下所购买的车位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在已经取得车库产权之后,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出售,无产权的车位如果通过出租的方式获得使用权,最长的时间不超过20年。车位的产权和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是一样的,如果房屋的产权是70年,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也是70年,所购买房屋如果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产权为40年或50年,相应的车位产权使用年限也会发生变化。拥有产权证的车位可以通过交易的形式获得,而且确立产权人对车位有使用权继承权和购买房子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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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权证的,不过有的没有。看你说的这个是哪一种,下面是几种地下车位的形式: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目前,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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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买车位的供需矛盾恶化预期是远远大于改善预期的,甚至可以说对于有车的人而言,车位比住房还刚需。只要您的城市有一辆新车上牌,就产生了一个车位需求,而新车的上牌速度远远大于车位的新建速度,即便将来低于车位新建速度,后者也需要很久才能填补现有的缺口。而现在您知道了,一个地下自走式产权车位的成本基本上相当于一辆A级车,这一点也决定了它不可能那么容易的得到。而且比起无产权的机械立体车位、人防车位、地面车位、路边车位等等,地下自走式产权车位每一个都是真金白银,不可能一夜之间变出大量出来,况且归属明确、转手方便,真的是城市中珍贵的稀缺资源。至于跟您说买车位不如租车位的人,我只想说,十年前他也是这么说租房的,现在……他哭了。放心地去买车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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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3、地下车位不可出售的条件: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要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作为购买地下室汽车位的小区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备注:民用建筑地下车位在政府的建筑区域规划中明确规定为全部或部分人防面积的,该地下车位的权属单位为政府或市(区)人防办,但开发商在和平时期享有管理和使用的权利,由政府或人防办开具的使用证书证明其享有的权利。若规划中不属人防面积规定的地下车位,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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