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恭喜你,你找个非常爱你的先生。好好珍爱他吧。你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入到你们的房屋产权证中去,但是要在有了结婚证之后,有了结婚证之后,你们就是夫妻了,他和妮是直属亲戚了。换句话,将来万一万一万一,噢,离婚的话,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分的你应得的保障(房产)了。而不用再打什么离婚官司了。。这样做,完全没有弊端。。不管是你们百年好合还是将来莫一天愉快的分手,对你来说都是有百亿而无一害的稳赚不赔的买卖。朋友,你要好好的珍爱你的先生。。他看来真的很爱你。你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全部3个回答 >户主跟房产证有关系吗?户口本上的户主跟房产拥有权有关系吗?
153****2013 | 2019-04-16 09:21:03-
141****9240 户口与房产证二者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有了房产证后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19-04-16 09:21:18 -
154****2317 户口本上的户主和房产拥有权没关系。
房产证是登记房屋所有权人,房产登记谁名下,谁有房屋所有权。
户口本上登记的户主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不是户口本的户主,两个不是对应关系。
扩展资料
《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9-04-16 09:21:14 -
155****5042
变化一:市一中、市二中招生条件
市一中、市二中限招在学区内实际
居住的钦州市区户籍生和监护人在学区
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非钦州市区户
籍生。
Tips
去年市一中、市二中限招常住户口**毕业生,今年,只要是在学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非钦州市区户籍生也属招生对象。
变化二:新建的**学区调整
学区调整的**为:钦州市第七**、钦州市第八**和钦州市第十五**(高新区实验**),钦州市第五**和钦州市第十三**。
Tips
本文末尾附有:钦州市区2017年初**区划分方案,家长们可查看学区调整情况。
变化三:分批次招生
公办**主要按学区招收市区**毕业生,分三种情况,根据户口、居住证、房产、实际居住地及居住年限等条件分批次招收。
Tips
同一批次新生条件相同时,按“相对就近”原则,优先招收实际居住地离招生****近的学生。第一批新生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再招收第二批新生,以此类推分批招收。
变化四:名单公示
经各**初审、市教育局复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名单由招生**在**网站、公告栏、大门口等地方公示,民办**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日-6日,公办**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8日-12日。
Tips
今年先公示民办**的招生名单,各民办**须将录取名单在本校公告栏、大门口和校园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未被民办**录取的市区**毕业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市区外**毕业生,该生将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所在学区**学位情况及分批招收原则,统一调配到公办**就读。
招生原则
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少年(含残疾适龄少年,下同)应随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非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少年(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主要按学区招收市区**毕业生,分三种情况,根据户口、居住证、房产、实际居住地及居住年限等条件按以下顺序分批次招收,其中市一中、市二中限招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钦州市区户籍生和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非钦州市区户籍生。
第一,钦州市区户籍生
1. 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具有钦州市区户籍,户口、房产、实际居住地在同一招生**学区内。
如果该批次学生数超出**招生计划的,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和实际居住年限为依据排序,户口迁入时间早、居住年限长的优先。
2. 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具有钦州市区户籍,学区内无房产,户口、实际居住地在同一招生**学区内。
(1)户口在学区内,不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因城市改造等客观原因,临时搬离原住址,签订有回迁(回建)协议的,按原住址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2)户口在学区内,学区内无房产,住房为祖屋(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住房或集资房、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在钦州市区无房产证明。
(3)户口在学区内,学区内无房产,在学区内租房居住,能够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钦州市区无房产证明的。不能够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钦州市区无房产证明的,根据房产所在地段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第二,学区内有房产的非钦州市区户籍生
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非钦州市区户籍生:
1. 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为非钦州市区户籍,同一招生**学区内有房产并已实际居住,持有房产证,户口没有迁入钦州市区的。
2. 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为非钦州市区户籍,同一招生**学区内购有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有购房完整手续(含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和银行贷款合同及票据),户口没有迁入但已实际居住的。
上述第一、第二批学生家庭在市区拥有多处住所的,根据户口及按常住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就读,无法确定常住地址的,按生活设施较齐备的住房所在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就读。 2019-04-16 0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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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关系的,户主是指你们家户口本上的名字,等于是一家之主,但是房产证是相对于你们家房子来说,房产证写你儿子的名字说明房子是你儿子单独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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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产与房产证有没有关系,主要看房屋是否为农村房屋,如果是农村房屋的,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户主通常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房产证的名字是一个产权证明,证明这个不动产是该公民所有,户主则是一个户籍的证明,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比如,如果你没有结婚,户口本上户主是你父亲,现在你要买一套房,房产证所有权可以办为你的名字,也可以办为你父亲的名字。如果你结婚了,房产证所有权也可以办为夫妻两个人的名字。3、房产证上的名字与户主的名字可以不一致,二者没有必要的关联,两者的名字不同是没有影响的。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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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中的户主不是以房产证的产权人姓名为依据的。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落户新居住址中,婚后你老公属于“迁入”户,一般“迁入”户不能作为户主,要想成为户主需要他迁入后申请派出所对户口本中家庭成员关系重新调整,并打新户口簿。如果婚后再立户一起落户到新居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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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和房产证上是没有绝对关系的,有些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但有些则不是,所以在进行买房的时候除了要看户口本之外,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上的所有产权人是谁,如果有多个产权人的话出售的时候要多个产权人都到场,并且签署同意出售的协议才能够进行转让,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调查一下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因为会直接关系到房屋的产权是否能够进行交易,如果存在有产权已经被冻结或者是被抵押的情况,即便是支付了房款,也可能会面临房子没有办法进行转让,之后会面临漫长的打官司,影响到自己正常的交易流程,而且有一些二手房可能存在有多个共有产权人。